连续数天全天候监测污染物、向污染企业下达告知书详尽说明处罚依据、把不符合环保政策的项目“拒之门外”……今年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以来,重点针对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及环境影响评价这三个与群众、企业关系最为密切的服务窗口,济阳县环保局推出了系列惠民举措,以期通过窗口单位作风的转变,让县环保局为民服务的承诺化为全县群众的切身感受。
及时高效地提供准确监测数据 徒骇河作为一条流经山东、河南、河北三个省份的河流,在济阳县境内便绵延达几十公里。对包括徒骇河在内的15条河流进行监测,是济阳县环保局的一项重要任务。今年3月的一天,该局环境监测站发现,徒骇河济阳段出现一股高浓度污水。监测站工作人员立即对这股污水进行了24小时不间断地监控,并多次前往现场实地取样。经过检测,污水中含有的成分对生态环境以及人体健康并无大碍,但工作人员仍旧在接下来的五六天内继续对污水进行跟踪和检测,直至其完全流出济阳境内。
除水资源外,该局环境监测站还同时承担着济阳县境内大气、污染物以及企业试生产阶段的环境评价等监测任务。“我们的监测内容与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只有高效及时地提供出准确的监测数据,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站长田爱国这样表示。
污染企业“无异议”后再缴纳罚款 作为济阳县环保局另一个联系群众较多的窗口单位,县环境监察大队承担着企业监管和环境执法两大主要职能。据了解,该局环境投诉热线自2001年开通以来,常年保持24小时畅通。只要是在济阳县范围之内,无论群众何时举报,工作人员定会在半小时之内赶到现场。
一旦发现环境违法现象,在进行处罚前,该局提前十几天就会向企业下达告知书,企业哪种行为违反了何种法律、处罚依据是什么、罚款额度为多少,都在告知书中写得一清二楚。据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付延利介绍,此种做法主要目的是给被处罚企业充分的知情权。对于自身的污染行为,企业既可以说明情况,也可以申请复议,甚至可以找律师提起诉讼,等到确无异议时再缴纳罚款。“以前曾有些不规范的小土企业,在接到我们的处罚通知后,自行就将企业拆除了,无需我们再进行罚款。”付延利举例并表示:“处罚只是手段,如果能通过不处罚的方式制止违法行为,反倒能够避免激化与群众的矛盾。”
在进行环境执法的过程中,县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总是随身携带各种监控及摄像设备,以证据的留存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由裁量权,保障准确执法。据了解,自开展环境执法以来,济阳县环保局从未出现过因执法不准确而被企业投诉的现象。
把高污染项目“拒之门外” 23日上午,在济阳县澄波湖附近的安达刹车片公司厂房内,不时传来机器的阵阵轰鸣声。早在对安达刹车片年产1000万件汽车制动盘项目进行审批时,审批所需的全部材料,县环保局环评科提前数天便清楚告知了对方,在对方提供的资料齐全后,仅用三天时间便完成了全部审批事项。
按照现行有关政策规定,审批环境影响登记表、报告表和报告书的审批分别需要15天、30天和60天时间。但如今,只要前来济阳县环保局环评科办理项目审批的企业符合产业政策,在3天、7天和15天后,企业就可拿到相关手续。今年济阳县环保局环评科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后,进行了精简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的一系列改革。对于全县企业来讲,这一系列举动都使得环保审批愈发便利起来。然而营造便利的审批环境并非对所有企业“来者不拒”。如今,一个项目若不符合产业政策,想通过环保审批可谓难上加难。今年截至目前,济阳县环保局共受理建设项目73个,其中审批59个,而拒批的不符合产业政策及污染项目也达到了1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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