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重构现代国家治理模式(2)

天津: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重构现代国家治理模式(2)

摘要:现代国家治理模式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辩证统一的关系,重构现代国家治理模式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

与以往的理论研究不同,我们对国家治理模式的理解提供了一个更加宽广和综合的分析视角。它不再将政府与市场看作是两种非此即彼、相互替代的协调机制,而是更加强调二者的相互增进与互惠共生的关系,即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有效运行需要一个有能力的政府的培育和扶持,而市场的繁荣同样有助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的治理绩效。在政府与市场之外,国家治理模式还引入了维系公共秩序与促进发展的第三个重要维度——公民个人。公民个人所提供的公共物品和服务可以同时缓解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公民个人所孕育的社会资本则可以发挥增进信任、消弭利益分歧的社会黏合剂的功能。

国家治理模式的实质在于理解国家治理与经济发展之间的逻辑关系。我们可以借助一个经过简单修正的新古典生产函数加以表示:Y=O(G, M, C)F(r, l, k, a…)。在这里,Y表示一国的总产出;F为生产函数,r,l,k,a分别表示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自然资源、劳动力、资本和技术进步等;G、M、C分别表示政府、市场和公民个人三大制度系统和治理手段,它们综合作用所形成的国家治理秩序O将对经济增长产生类似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他们将共同推动社会生产可能性边界向外扩张,从而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福利水平。

对国家治理模式的重构要使之从单一型治理向多元复合型治理、从集权型治理向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型治理、从封闭型治理向开放型治理的三重转变,最终使得中国国家治理模式从政府严格排挤市场并深入渗透和控制社会的全能主义国家治理模式迈向政府、市场与公民个人三元并存与互补的现代国家治理模式。

重构国家治理模式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

中国的国家治理模式不是一般的国家治理模式,也不是照抄照搬国外的国家治理模式,而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包容改革开放时代精神下的符合中国国情的现代国家治理模式。这样的国家治理模式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诉求。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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