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全球向度(2)

增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全球向度(2)

认真对待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上不断出现的非传统责任

更有效地应对这些问题,关键是在客观分析国内社会和国际社会发展变化情况的前提下,科学地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要充分认识国内社会和国际社会的客观变化,逐步改变国家主导一切、包揽一切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国家治理的现代化的根本目标不仅仅是推动执政党、政府的现代化,更是实现社会以及每个个体的现代化,因此要继续深化改革,在推动国家与社会、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组织分开的同时,积极构建彼此之间功能互补、职责分担、共同合作的新型关系,新的发展条件下更有效地发挥国家、社会、个人新的合力,为国家治理的有效持续运行提供坚实的基础。

要坚定地按照民主法治协商的精神推动国家制度的现代化。在中国快速变革的过程中,要清楚地认识到国家在治理体系构建中的核心地位,并通过民主法制建设,提供国家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通过多层次多维度的民主协商,有效地发挥国家在代表、协调社会多元主体利益、诉求的作用,提高各级党政机构的公信力,保持国家的凝聚力、向心力。

要不断保持和提高国家治理体系的开放性。国内社会与国际社会的紧密互动,是国家治理所处的基本环境,必须面对的基本关系,这种互动带来了开放的国内社会和密切联系的国际社会,导致了国内、国际问题的相互转化。因此,国家治理体系既要为应对这些问题更加动员国内国际各种资源,也要认真对待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上不断出现的非传统责任。

要不断提高国家治理的能力。观念的力量最终要体现为能力的提高。国家治理的能力不单单是国家单方控制和管理能力,更是在社会利益多元化条件下协调各治理主体共同合作的能力;不仅是国家自身的能力,更是所有治理主体进行自我管理和参与相应领域治理的能力。因此,不仅要提高各级党政机关的能力,还要注重推动社会治理,尤其要探索如何使各主体形成最大的合力。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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