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迈出重要一步(3)

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迈出重要一步(3)

打造社会共治体系升级版

调动社会各类主体积极共治共享,信息公开是重要抓手,有奖举报制度是有效路径

在现代社会,任何主体都无法单独应对广泛分布的食品安全风险,必须调动社会各类主体积极共治共享,实现政府管理与社会自我调节的良性互动,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和法治保障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信息公开是社会共治的重要抓手。食品是“体验性商品”,实践中许多问题源于信息不对称。工作安排要求,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宣传,引导消费者理性认知食品安全风险;二是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诚信自律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三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应当说,监管信息从政府独享变为公开透明,既可以倒逼企业珍惜声誉,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又能够帮助消费者辨别产品优劣,促进良性市场竞争。

有奖举报制度是社会共治的有效路径。西方国家治理食品安全的重要经验,是用巨额奖金鼓励行业内部“吹哨者”主动揭黑。工作安排借鉴了这一做法,要求地方政府设立食品安全举报奖励专项资金,适度扩大奖励范围,对提供有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要及时兑现奖励。内部举报人员,适当提高奖励额度。

食品安全一头牵着民心,一头关乎产业,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市场机制、政府监管和社会共治是有机统一的整体。越是强调市场决定性作用和企业首负责任,就越要转变政府职能,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就越要提高政府监管的严格性、有效性和公正性,使监管公信力成为社会共治的推动力。只有实现监管部门、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激励相容,才能从根本上提升我国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作者为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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