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在企兼职清理应常抓不懈

干部在企兼职清理应常抓不懈

摘要: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意见》的研发和前期清理工作仅仅为正风肃纪、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开了个好头,只有不断完善制度、不定期开展治理和严肃查处惩戒等方面抓好落实,才能使《意见》真正成为从严管理干部、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改进干部作风形象和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杀手锏。

自2013年10月19日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划出制度“红线”和堵严政策“缝隙”以来,各级各部门按照《意见》精神和要求共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四万多人次,清理省部级干部在企业兼职二百多人次,在正风肃纪、将“权力关进牢笼”、粉碎权钱交易链条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成果有目共睹,但要认识到清理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重道远,还应常抓不懈。

一要不断健全完善各项长效机制,巩固清理成果。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清理工作不能抱着一挥而成、一蹴而就的心理,要结合在清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实际,不断健全完善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切实弥合漏洞、不留口子、堵严缝隙,让兼职情况无缝可钻、无漏可循,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二要定期不定期的开展专项治理,扩大清理成效。2004年,中组部下发《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全国就曾对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过一次大规模的清理,10年时间兼职情况便出现了反弹,说明结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年度报告、抓实兼职报告备案、畅通监督举报平台等工作开展不定期的专项治理十分必要,减少问题发生。

三要严肃查处清理后再犯的行为,提高清理实效。“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张居正的这句话生动的阐释了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的情况为什么常抓常犯的原由。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坚定决心,切实履行职责,以此次清理工作为契机,对此后再犯的领导干部严格按照《意见》规定严肃处理,以儆效尤,避免一曝十寒,使清理工作金石可镂,杜绝问题出现反复。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意见》的研发和前期清理工作仅仅为正风肃纪、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开了个好头,只有不断完善制度、不定期开展治理和严肃查处惩戒等方面抓好落实,才能使《意见》真正成为从严管理干部、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改进干部作风形象和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杀手锏。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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