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如何在基层司法工作中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2)

天津:如何在基层司法工作中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2)

摘要:习近平同志指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全党同志的思想和行动中。”西青区司法局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以服务全区中心工作为核心,在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二)服务稳定大局。我们全面落实《深化法治西青建设实施细则》,大力推进法治西青建设。健全法治西青建设相关制度。梳理建立法治西青建设项目台帐70项,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实现了法治建设工作项目化、年度化、进度化。建立健全217个一线调解组织,着重打造形成了区、街镇(开发区)、村居“三级调解网络”,同时聚焦当前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了西青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西青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调解委员会三个人民调解组织。积极探索建立矛盾纠纷预测、预报、预案、预防、预警的“五预”防范机制,健全和完善了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分级调处、重大事件预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反馈等工作制度,深化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及时将矛盾化解在一线。自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区共调解案件573件,调解成功567件,调解成功率99%,为群众挽回损失1144万元,排查纠纷48次,预防纠纷58起。我们狠抓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有效整合社会帮教资源,与全市11所监狱建立了监管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作机制,做到大墙内外资源共享。我们认真落实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核查机制,完善安置帮教无缝衔接机制,不断推进安置帮教工作的网络化、信息化,同时建立了“西青区安置帮教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完善了重点人员动态管控机制。目前,全区刑释解教人员1059人,重新犯罪率0.189%,监狱系统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为“零”,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为零,重新犯罪率为零,全区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已连续12年呈下降趋势。

(三)服务经济发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经济建设的功能,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让人民群众共享全区经济发展的成果。全区6家律师事务所,为116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了法律顾问,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特别是在服务农村小城镇建设中,律师积极参加农民居住社区管理工作的探索,有力支持了农村小城镇建设;在农村金融机构改革中,律师帮助金融机构明确产权关系,为金融机构改革和创新贡献力量。同时公证工作在市、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张家窝镇示范小城镇建设,小稍口、小南河还迁房分房抽号、汽车限购、侯台村“三改一化”等项目中,提供了优质的公证服务和法律支持,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监督保障职能作用。

三、强根固本,永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生机活力

(一)在教育引领中树理念。我们弘扬优良学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针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特点,通过组织参观周邓纪念馆、津南区《时代记忆》展,观看《焦裕禄》等教育影片、事迹报告会等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强化“三观”改造,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增强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争做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和不折不扣落实区委决策部署的表率。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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