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制为何要循序渐进
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常务副院长郭万达:
白皮书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来,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坚定不移地按照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规定,推动民主政制循序渐进向前发展。
香港发展民主政制,为什么要特别强调依据基本法循序渐进?
第一,香港缺乏民主传统和民主意识。在英治时代,香港没有民主。所谓“行政吸纳政治”,即将有实力有影响力的香港华人纳入官方或准官方机构,目的无非是维护港英政府的统治,是弱化华人势力对其统治的威胁的变通手段。无论是对哪个层次的香港居民,港英政府都没有实行民主的打算。因此通常认为当年香港社会的特点之一,是有自由没有民主,且香港居民的民主意识也不强烈。在一个没有民主传统、社会民主意识不浓的社会,发展民主的最好选择自然是循序渐进,以确保经济社会的繁荣稳定,以及香港回归的平稳过渡。
第二,民主的推进视乎社会民生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民主是手段,不是目的,是服务于社会民生和经济发展的。在起草香港基本法之时,香港社会是亚洲地区发展的典范之一,当时的香港是一个竞争十分自由、社会相对公平、政府比较廉洁的社会。虽然民主是个好的制度,但若暴风骤雨般实行,对香港社会也将造成很大的不稳定。
第三,循序渐进发展民主受到中外反对势力的掣肘。末代港督彭定康推行的政改,实际上是在英治香港的最后5年,要把英治香港100多年不曾给予的民主给予香港居民。这与其说是“还权于民”,还不如说是想为英国的“光荣撤退”寻找代理人。后来的发展也证明了这一点,目前香港反对派的核心人物与英美有着密切的联系,反对派所要求的激进民主,目的是争夺香港的管治权,而不是基于香港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的改善,后者恰恰是被反对派的激进民主所裹挟和绑架。循序渐进发展民主因此受到中外反对势力的掣肘。
(本报记者 连锦添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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