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新闻自由”:谁的自由?(2)

西方“新闻自由”:谁的自由?(2)

——访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郑保卫

美国如何报道“斯诺登事件”? 西方媒体始终服从国家利益

《中国社会科学报》:一些西方国家“倡导”新闻自由,但在涉及国家利益时又常常对新闻报道实施管制,比如近来持续发酵的斯诺登事件,就使人们对西方新闻自由观的本质有了新的认识。

郑保卫:是的,归根到底新闻自由是有具体内涵的,其实现是有许多条件制约和限制的。

无数事实说明,无论在哪个国家,最终决定新闻自由能否实现的关键因素还是利益。马克思有句名言:“‘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人们的思想总是要受到利益制约的,而作为观念形态的新闻自由,更是脱不开利益的制约。

正因为此,西方国家虽然一直在倡导新闻自由,但一旦涉及他们的国家利益时,又会毫不犹豫地对新闻报道实施管制,你提到的斯诺登事件就是一个明显例证。在美国国会参议院情报委员会举行的听证会上,美国国家安全局局长亚历山大认为,斯诺登的“泄密”行为损害了“国家安全”,其结果将令美国及其盟友深感不安。在此背景下,美国媒体的报道都很克制。无国界记者组织公布的180个国家和地区的新闻自由年度调查,认为美国追缉斯诺登的行动侵犯了“新闻自由”。

类似这样的例子很多。我还可以再举一个更典型的例子。“9·11”事件后,当时美国的媒体几乎是清一色、“一面倒”的“反恐”报道,“美国之音”仅仅因播出了4分钟采访拉登和阿富汗塔利班领导人的节目,台长便被免职,政府削减了几百万美元的经费,以示惩罚。因此,西方新闻自由观的本质和实质是要服从于国家利益,服从于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

羡慕西方的新闻自由? 增强判断力、识别力和免疫力

《中国社会科学报》:在国内媒体从业者中,不少人受西方新闻观的影响,很羡慕和向往西方国家的“新闻自由”, 您认为西方新闻观给我国新闻从业者带来哪些影响?其危害表现在哪些方面?

郑保卫: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新闻从业者,特别是年轻一代新闻从业者有机会接触西方国家的新闻理论和传播观念,像客观公正、新闻自由、社会责任、舆论监督等,从中汲取了知识,也拓宽了视野。但是由于缺乏对这些理论和观念的产生背景、发展过程、实现条件以及实践效果的全面、深刻了解,结果对其或“一知半解”,或“似是而非”,致使产生了一些错误印象,得出了一些错误结论,其中对新闻自由问题的认识就是这样。

一些人总觉得西方国家的媒体和记者很自由,他们可以随意批评官员,甚至可以把总统搞下台,因而很羡慕和向往西方国家的新闻自由,而对我们国家的新闻自由状况则缺乏实事求是的历史与现实的分析,往往过于看重其负面的东西。

当然,应当承认,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国的新闻自由环境还不是很理想,还有许多待完善、待提高的地方。这些问题需要通过不断的改革来加以治理和解决,有效保障媒体和公民的新闻自由权利,并逐步实现法治化。

《中国社会科学报》:在西方新闻观不断渗透的背景下,您认为我们应该如何应对?

郑保卫:我想,对西方新闻观在我国新闻从业人员中所造成的影响,第一,不必大惊小怪;第二,不能掉以轻心。不可否认,在新闻工作中,各国传媒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共同的新闻专业理念,在操作上也有许多共同规范。但是,如果在不同的文化语境下,用不同的价值观念去分析和理解这些带有共同性的专业理念,常常会有不同的解读和认识。

例如,同是讲“客观报道”,我们就强调要注意区分客观报道与“客观主义”的界限,要恰当地运用客观报道的方式去实现新闻传播的积极效果,而不赞成把客观报道原则绝对化,更反对采取不讲立场、不计效果的绝对“客观主义”做法。

当然,从党和政府角度来说,也要正视当前我国新闻领域存在的问题,尤其要重视解决那些侵害媒体和公民新闻自由的问题,进一步在体制和机制上改革创新、完善管理,营造更加宽松、自由、和谐的新闻传播环境,使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能够切实体会到社会主义国家新闻自由与法治的优越性,共同维护我国来之不易的发展环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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