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贪官退休待遇符合契约精神

取消贪官退休待遇符合契约精神

摘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原院长王志平,因受贿罪被依法判处刑罚,日前,青岛市纪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研究并报青岛市委批准,决定开除王志平党籍,取消其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原院长王志平,因受贿罪被依法判处刑罚,日前,青岛市纪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研究并报青岛市委批准,决定开除王志平党籍,取消其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6月17日中纪委网站)

贪官的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被一并取消,某种程度上这比没收财产更严厉,因为退休金是一个人最后的“饭碗”。

曾有文章认为,取消罪犯养老保险不合理。我认为,这个问题应区别对待。非公职人员犯法入狱,取消养老保险并不合理,因为他们的保险主要由自缴加雇主缴纳部分组成,属于当事人与保险机构之间的契约。而公务员的养老金和养老待遇则完全由税款承担,即便日后养老制度接轨,公务员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大头还是由财政负担。

公务员的养老金当然也是劳动所得,他们为社会服务,国家和民众理应负担他们的养老金。然而公务员为社会服务,事实上与纳税人之间存在一种契约关系,而公务员贪污受贿,损害纳税人利益,则属于违约。那么“契约”中有关服务回报比如养老待遇这样的条款,被宣布失效也就合情合理。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