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规范食品市场流通秩序。严格落实食品流通许可制度,健全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实现所有食品经营主体和经营场所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全覆盖。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店创建活动,规范三到五家食用油和大米、面粉放心店,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追溯系统应用能力和应用范围。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客观评价体系,促进经营者自律,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大市场日常监管和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
7、规范酒类市场秩序。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打击力度。
8、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依法查处生猪私屠滥宰、注水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
9、加强粮油收购、储存活动中粮油质量及卫生的监督检查,对新产粮油进行品质测报。加强库存粮食的质量监督管理,确保粮食储存品质。
10、严把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关。加强行业自律,在全县建立餐饮、保健品、化妆品行业协会,树立自律意识。严格落实餐饮服务许可制度,全面推行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公开承诺制度和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推行学校食堂、大型酒店的食品加工原料定点采购和备案管理。
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11、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对乳制品、豆制品、地沟油、瘦肉精、白酒、食品添加剂、野生菌、学校食堂、柑橘打蜡、生猪定点屠宰等十大消费领域的重点监管。把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农村、城乡结合部和旅游景区、食品小作坊、小食杂店、饮食小摊点作为重点对象,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治力度。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
12、加强节假日和其它重要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根据季节时令及节假日特点,做好“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以及 “端午节”期间、学生中高考期间和其他各类大型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认真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加大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项目的抽检力度,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
四、开展示范创建,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13、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示范学校、示范村等创建活动,积极创建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建立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评价体系,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结合创建旅游名县战略,开展早餐夜市放心店评选和十佳三峡特色风味小吃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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