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序平:国有企业改革必须穿自己的鞋,走自己的路,做中国的事(2)

楚序平:国有企业改革必须穿自己的鞋,走自己的路,做中国的事(2)

——访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

问:本轮国企改革在混合所有制上会迈出大步,如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答三中全会决定坚持和发展党的十五大以来有关论述,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两会期间明确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基本政策已明确,关键是细则,成败也在细则。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国资委正在研究发展混合所有制的细则,在发展混合所有制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当前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必须把握好方向原则。首先要坚持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正确方向,三中全会决定说得很明确,发展混合所有制,目的要探索基本经济制度的实现形式,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发展混合所有制与搞好国有企业,二者是有机统一的,不能把二者割裂开来。绝不能为了混合而混合。其次,要坚持在增量基础上发展混合所有制原则,除了不具有竞争优势的有序退出外,发展混合所有制必须在增量资产上混合,以有利于在新形势下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更好地集聚社会资本发展规模经济,绝不能搞国有经济大规模撤退、大规模减持,绝不能影响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发挥主导作用,要坚决防止出现抛售优质国有资产浪潮。第三,要坚持公开透明原则防治国有资产流失。2013年,全国国有企业(非金融)资产总额91万亿元,所有者权益32万亿元,这是建国以来全国人民辛勤劳动积累的宝贵财富,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火车头,也是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一个铜板都不容许流失。必须规范国有产权交易,通过上市和产权市场发现价格,通过进场交易、竞价交易实现阳光操作、公开透明。要特别重视解决违规进行资产评估、恶意串通低估评估值、把优质资产分离到副业、通过境外壳公司弱化监管等约束管理等问题,最大限度控制自由裁量空间,最大限度消除寻租空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问:随着下一步国企分类改革的推进,有人认为国企应退出竞争性领域,您怎么看?

答:社会上确实有人提出国企应退出竞争性领域。这是对三中全会精神的曲解和误读,是完全错误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国有资本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决定》提出了国有经济布局的总原则,国有资本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

要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按照三中全会的要求界定国有企业不同功能,明确投资方向,确定持股比例。未来的国有企业将是四种形态:(1)100%国有独资企业,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企业总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公益行业企业等,将来将继续保持国有独资。(2)51%以上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企业所属子企业,部分重要战略性前瞻性产业的国有企业,具有自身竞争优势的支柱产业的企业等,可以国有企业绝对控股;(3)50%以下国有相对控股企业,部分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企业,部分具有自身竞争优势的支柱产业企业等,可以国有相对控股;(4)1%国有参股企业,国有企业不具有优势的产业,特别是在股权投资、风险投资行业,国有资本要作资本市场的天使投资者,努力以1%带动99%,支持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带动力、影响力。

要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大力提高监管水平。目前各级国资委都在研究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我认为,必须结合本地实际分类,国有企业可以分为三类:(1)公益类国有企业,监管考核的总要求是政策性亏损由财政全额补贴,着重考核服务质量和成本控制;(2)商业类国有企业,凡在竞争性领域以盈利为目的国有企业,监管考核的总要求是,以市场化规则优化监管标准,着重考核经济增加值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3)保障类国有企业,承担国民经济发展保障和国家安全责任的企业,兼管考核的总要求是,完成服务国家战略目标任务情况,着重引入专项考核指标和企业竞争力。

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目的是提高监管考核的水平,搞好国有企业,不是国有经济进和退的依据。那种“国有经济退出竞争性领域”的观点只能导致彻底私有化,不符合三中全会精神,不符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共同富裕,是完全错误的。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的进和退,原则是“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八个字,这一点尤其需要高度重视。

问:您如何看待当前国企领域反腐败?会否影响国企改革?有观点认为国企腐败是体制造成的,您怎么看?

答:近期,中石油等中央企业出现了腐败案件,大案要案时有发生。影响极坏。国资委党委态度鲜明,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对腐败案件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度不动摇。我们按中央要求,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坚决落实中央企业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不分管其他业务的要求,确保聚焦反腐败主业、专司纪检监察。我认为,国有企业反腐败与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是一致的,根本不矛盾。要高举反腐重拳,堵住腐败后门,清理灰色侧门,敞开合规前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当前也有人认为,认为国有企业制度必然导致严重腐败,这个结论是不正确的。企业腐败从本质上来说是职务犯罪。近期北京师范大学等单位发布的《2013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显示,2013年463例企业家犯罪案件中,国企企业家犯罪案件110例,民企企业家犯罪案件352例,占案件总数的76.3%。国企涉案民企涉案有一个共性,就是过半数的案件发生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环节。任何企业,如果管理不善,都可能出现腐败问题。国有企业出现了腐败问题,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加强监管、严肃法纪加以解决。但是,不能因此就否定整个国有企业这支队伍,看问题要讲全面客观、讲两点论,不能把孩子和脏水一起泼掉。更不能因此就得出国有企业必然腐败、国有企业搞不好这个结论。国有企业涌现了一大批先进模范,实践证明,在国家和社会遭遇危急险重的关键时刻,国有企业靠得住、拉得动、打得赢,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我们的态度非常明确,通过深化改革、加强监管,去掉国有企业的弊端,促进国有企业更加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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