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仲泉:群众路线:毛泽东的一个伟大创造(3)

石仲泉:群众路线:毛泽东的一个伟大创造(3)

摘要:又坚持不断地全方位推进制度体系建设,把权力真正关进笼子里,用制度管党。只要真正地做到了这一点,就一定能够重铸党和人民的血肉联系,永葆共产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夯实我们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础,带领广大人民持续接力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四)初步形成“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思想的刍形

毛泽东在这个时期提出的许多正确思想和政策,实际上都是通过“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得到,并逐渐符合实际情况而完善起来的。比如,井冈山土地法,那时规定是“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但转战赣南到兴国后,经过向群众调查了解后,在制定兴国县土地法时就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工农兵代表会议所有,分给无田地及少田地的农民耕种。毛泽东本人说,这是“一个原则性的修改”,有利于依靠和团结多数、孤立和打击少数。对于富农政策,在闽西上杭南阳会议时,提出了“抽多补少”;但通过寻乌调查,认识又前进了。如他自己说:“我作了寻乌调查,才弄清了富农与地主的问题,提出解决富农问题的办法,不仅要抽多补少,而且要抽肥补瘦,这样才能使富农、中农、贫农、雇农都活得下去。假若对地主一点土地也不分,叫他们去喝西北风,对富农也只给一些坏田,使他们半饥半饱,逼得富农造反,贫农、雇农一定陷于孤立。当时有人骂我是富农路线,我看在当时只有我这个办法是正确的。”还说:“贫农与雇农的问题,是在兴国调查之后才弄清楚的,那时才使我知道贫农团在分配土地过程中的重要性。”[6]p23土地革命时期的上述政策,既来自于群众,制定好政策后又去指导群众进行土地革命。这实际上就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毛泽东通过才溪乡调查,了解到村代表主任制度在巩固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方面取得了很大效果。于是提出:“乡的中心在村,故村的组织与领导成为极应注意的问题。将乡的全境划分为若干村,依靠于民众自己的乡苏代表及村的委员会与民众团体在村的坚强领导,使全村民众像网一样组织于苏维埃之下,去执行苏维埃的一切工作任务,这是苏维埃制度优胜于历史上一切政治制度的最明显的一个地方。长冈、才溪、石水等乡的办法,应该推行到全苏区去。”[7]P325他在向长冈等乡作调查,了解到他们的先进事迹后提出:“我们郑重介绍长冈乡、才溪乡、石水乡的光荣成绩于全体工农群众之前,我们号召全苏区几千个乡一齐学习这几个乡,使几千个乡都如同长冈、才溪、石水一样,成为争取全中国胜利的坚强的前进阵地。”[7]P340毛泽东的这两段话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思想的具体应用版,也可视为其原生形态。10年后的理论抽象,就是在这样的许多表述固化之后的认识飞跃。

三、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群众路线思想的飞跃和党的群众路线理论形态的形成

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是全面抗战、进行人民战争的路线。这种客观形势反映在党的指导思想上,势必对群众路线思想要作更多阐发。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党的群众路线思想在这个时期实现的认识飞跃,大体经历了两个阶段。

首先,在延安整风运动前,毛泽东立足于抗战动员和扩大党在群众中的影响,着力论述了群众的伟大力量和密切党与群众关系的思想。1938年5月,他在《论持久战》中提出了“战争的伟力最深厚的根源,存在于民众之中”;“动员了全国的老百姓,就造成了陷敌于灭顶之灾的汪洋大海”[8]P480的著名论断。这是党的群众路线思想在战争中的辉煌运用。同年10月,他在六届六中全会报告中又从两个方面论述了群众路线思想。一是强调共产党员在民众运动中应该是民众的朋友,而不是民众的上司,是诲人不倦的教师,而不是官僚主义的政客。二是提出共产党员在领导群众同敌人作斗争的时候,必须有照顾全局,照顾多数及和同盟者一道工作的观点;决不可脱离群众的多数,置多数人的情况于不顾,而率领少数先进队伍单独冒进;必须注意组织先进分子和广大群众之间的密切关系。

其次,在延安整风运动期间,随着对教条主义思想的深入批判,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正确路线在党内进一步占据主导地位,对于建党以来的历史经验从理论上做出系统的马克思主义总结的条件已经成熟。通过延安整风的总结,党关于群众路线的经验得到了进一步提炼。毛泽东等领导人的群众路线思想得到更加丰富,诸如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的观点,为群众谋利益是共产党员革命的出发点和归宿的观点,群众的意见和经验是党制定政策的基础的观点,发动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只有做群众的学生才能做群众的先生的观点,既反对命令主义又反对尾巴主义的观点等等,都是在这个时期提出并作了精辟论述的。

在这个阶段,党对长期斗争中积累起来的群众路线的丰富经验进行的科学总结,在理论认识上实现了三大升华:

一是毛泽东在1943年6月为党中央写的《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首次上升到认识论的哲学高度。在这个决定中,他科学地阐述了群众路线包含的内容和实施的步骤,分析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集中起来”、“坚持下去”这样一种正确的领导方法的全过程及其各个环节。并且指明,这个过程的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即通常所说的“群众路线的认识论”。这虽然是一个哲学问题,但有深刻的实践意义。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正确的认识,只能是客观实际的正确反映;革命斗争中一切正确的决策和办法,归根结底,只能来源于千百万从事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实践的广大人民群众。坚持“从群众中来”,正是坚持唯物主义的认识路线,以保证革命工作能够“一切从实际出发”,而不犯脱离实际的主观主义错误。但是“从群众中来”,不是简单地直观反映,而是要能动地进行科学的抽象,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各种科学知识,将分散的、无系统的群众意见,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也就是说,把群众意见化为领导的正确意见,是一个辩证的认识过程。经过“集中起来”之后的领导意见,可以更深刻地反映客观实际,因而也就能够更有效地对实际运动发挥指导作用。但是,认识过程并没有完成,领导的意见还需要回到实践中去,通过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和行动,通过群众的实践检验领导意见是否正确,并且使其得到修改、充实、提高。这样,一个认识过程才算完成,一个新的认识过程又重新开始。因此,实行群众路线的过程,是领导思想逐步提高和发展的过程,是能动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相统一的过程。在这里,毛泽东把群众路线提到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高度做出理论概括,或者说,把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原理化为领导方法,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创举。它表明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要坚持群众路线,一方面是由于中国共产党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行动的出发点;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群众路线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唯一正确的认识路线。因此,完全可以说,实行群众路线,乃是革命过程中主观与客观相一致、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重要保证。这个理论概括,将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认识论和历史唯物论融于一体,奠定了中国共产党人的“立场、观点、方法”论的哲学基础,从而使群众路线具备成熟的理论形态。

二是毛泽东在党的七大报告中将“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实际上是群众路线,作为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提出,并对其多重含义作了深刻论述。其一,他从党的性质和宗旨方面提出:“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和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这使群众路线成为“三大作风”的政治基础。其二,他从思想作风方面提出,要“教育每一个同志热爱人民群众,细心地倾听群众的呼声;每到一地,就和那里的群众打成一片,不是高居于群众之上,而是深入于群众之中;根据群众的觉悟程度,去启发和提高群众的觉悟,在群众出于内心自愿的原则之下,帮助群众逐步地组织起来,逐步地展开为当时当地内外环境所许可的一切必要的斗争”。这是对群众路线作为思想作风的具体要求。其三,他还提出了检验政策的标准问题。他说:“二十四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凡属正确的任务、政策和工作作风,都是和当时当地的群众要求相适合,都是联系群众的;凡属错误的任务、政策和工作作风,都是和当时当地的群众要求不相适合,都是脱离群众的。”“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9]P1095-1096这里讲的是共产党人的政治行动准则,实际上将作为真理标准的实践标准与人民利益标准有机地统一起来了。

三是刘少奇在党的七大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继续阐述群众路线的重要性,不仅作为思想方法和思想作风来认识,而且提到了党的根本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的新高度。他指出:“毛泽东同志的群众路线,就是要使我们党与人民群众建立正确关系的路线,就是要使我们党用正确的态度与正确的方法去领导人民群众的路线,就是要使我们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人与被领导的群众建立正确关系的路线”[10]P348,因此,“是我们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也是我们党的根本的组织路线”[10]P342。为了正确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刘少奇还详细阐述了群众观点所包含的四项具体内容,即: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他指出:只有具备这样的群众观点,才能在工作中执行正确的群众路线。刘少奇的这些论述,进一步说明了群众路线在实现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理论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这个伟大而艰巨的历史使命中所具有的特殊重要意义,使党对群众路线的认识又提到一个新的高度。党的七大以后,群众路线思想在各项工作中得到了更加普遍和更加自觉的运用。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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