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会治理的创新

报告人:杨宜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

导读:

首先,系统治理,治理主体要从政府包揽向政府主导转变,即要从政府包揽向社会共同治理转变。在社会治理方面,我们要主动疏解社会治理的非核心业务,各级党委的领导作为、协调作用不能丢,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不能丢。其次,综合治理,主要是强调道德约束,从法律的单一手段转向多重手段。要调解利益关系,就是要通过对话协商谈判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第三,源头治理,强调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而且以网络化、社会化服务方向为导向。

2014-07-29 15:46:00 来源: 宣讲家 我要评论(0)
校对:总编室责任编辑:陈航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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