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落实“两个责任”贯穿反腐倡廉

把落实“两个责任”贯穿反腐倡廉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完全符合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为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指明了方向。贯穿落实中央、最高检关于“两个责任”的决策部署,事关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全局,不仅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大政治使命,也是新形势下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一个重大实践课题。

原题:把落实“两个责任”贯穿到反腐倡廉全过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完全符合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为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指明了方向。贯穿落实中央、最高检关于“两个责任”的决策部署,事关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全局,不仅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大政治使命,也是新形势下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一个重大实践课题。湖南省检察机关要切实把落实“两个责任”贯穿到反腐倡廉建设全过程,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水平。 

找准薄弱环节,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针对性 

中央提出的“两个责任”内涵明确,要求具体。主体责任方面,强调各级院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负责,要求履行好谋划部署、组织实施、管理考核、服务保障的责任;党组书记、检察长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要直接部署,重大问题要直接过问,重点环节要直接协调,重点案件要直接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各级院党组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监督责任方面,强调各级院纪检监察部门的主要责任是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建设,督促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落实,并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各级院纪检监察部门要牢记职责使命和主责主业,把好关、执好纪、问好责,发挥好参谋助手、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职能作用。两方面责任协调统一、互动共进,为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根本指引。 

与上述职责要求相比,湖南省检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一些院党组特别是检察长在业务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中普遍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失衡现象,问题发生后习惯于“保人、轻看、讲和”,使一些小问题在忽视和麻痹中不断累积、发酵。二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边界不清、责任不明,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应有的惩戒防范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三是孤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没有和检察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一些检察人员面对执法办案的高标准严要求,内心压力巨大,办案中容易丧失应有的理性。四是在以往工作中长期固守的“运动式”、“一阵风式”地抓纪律作风建设的惯性思维没有完全扭转过来,纪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防雷”意识脆弱,与党中央提出的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态度和决心抓纪律作风建设的执政理念和要求不相适应。各级院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始终保持清醒认识和足够警醒,明确自身责任,增强政治自觉,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最高检“两个责任”的决策部署上来。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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