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腐监督不力的症结所在

中国反腐监督不力的症结所在

当前,人们在期望反腐败继续保持强劲势头、继续把腐败分子清除出干部队伍的同时,也有很多思考。其中,有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我们的干部队伍中会出现那么多腐败分子以及怎样才能从根本上清除腐败分子滋生的土壤?换一种说法就是,我们费那么大的力气去打击腐败,为什么不来个釜底抽薪让腐败现象无法出现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难度相当大。这里尝试用逆向思维,通过追问来寻找腐败产生的某种原因,并讨论防止腐败产生的办法。十八大以来反腐败的重大成果是中纪委派出的巡视组在各地揪出很多高官。在欢呼巡视工作取得重大成果的同时,我们也应该从多方面进行反思。

监察机关必须独立于政府之外

各地都有纪委与监察部门,为什么不能把当地的腐败高官拉下马?如果说在党委领导下的纪委与政府领导下的监察部门不能对同级党委与政府领导予以有效监督,那么,从中央巡视组揪出的高官及其履历看,地方纪检监察部门对当地党政领导之外的其他官员也不能实施有效监督。而且,有些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也出现腐败分子。

针对这种现象,笔者曾设想过,是否取消地方纪检监察部门,彻底解决长期以来备受争议的纪检监察部门双重领导的问题,像中国古代一样,在中央设立总的监察机关,独立于政府之外。总的监察机关在封建时代是直接听命于皇帝,在现在的中国可以直接对党中央政治局负责。这样的总的监察机关在对中央各部门实行监督之外,还有派出机构对全国各地分监察区进行监督。世界上效率最高的监察机关如香港廉政公署和新加坡反贪局都是这样独立性很强的。它们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从政治监督学的角度来说,监察机关的独立性越强,监督效果越好,我们现在的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在一定程度上是有悖于这一原则的。

实际上中国的监督系统可能是世界上最复杂的,除了纪检监察机关包括巡视组与派驻机构,很多检察机关还有反贪局,政府部门有复议机关,很多机关还设有信访局。总体看来,不仅机构多,人员多,更重要的是独立性差,受牵制多,权威性不强,互相推托,龙多不治水,因而效率低下,积弊丛生。当然这许多问题,并非仅仅理顺纪检监察系统就能全部解决的。但是理顺这个系统,至少可以解决一部分问题。

强化人大对“一把手”的监督

很多地方的贪官落马之后,人民群众鸣放鞭炮庆祝。贪官之贪,人民群众长期看在眼里,恨在心里,但却无可奈何。这种现象说明什么?说明官员的任命与罢免,人民群众没有发言权,没有真正的民主权利。很多官员带“病”提拔,带“病”工作,这里我们不得不问:组织部门在干什么?而组织部门往往是听命于上级领导的。但是腐败分子被揪出后,为什么不对其上级、对相关组织部门追究责任?这样的作法,能够避免以后再出现类似情况吗?肯定不能!

这里要提一下“一把手”的问题。过去多年来,如何解决对“一把手”的监督,是学术界与政界不断讨论的重大课题之一。人们想了各种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但时至今日仍然没能解决。为什么?就是没有从根本上去解决,所能提出的办法都是过去一再使用并被事实证明无效或效果甚微的那些办法,包括“民主决策”、“大事要集体讨论”、“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但不管怎么规定,“一把手”说了算的局面都没有打破。这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笔者的意见是:必须消除“一把手”现象。怎样消除?除了以权力制约权力之外,没有其他办法。这是人类社会政治发展的经验所告诉我们的。如果违背这个规律,就会出现个人专权的现象,而个人专权必然导致腐败。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消除“一把手”现象的办法就是重新回到宪法的规定中去。我国宪法规定是明确的,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人大选举任命政府官员,政府官员向人大负责。如果真正按照宪法规定来做,我们所谓的“一把手”就不可能成为各地的土皇帝,就不可能为所欲为,贪腐官员就不可能带“病”提拔,也不可能带“病”工作。

另一方面是要把党的组织部门与人大制度很好地结合起来,组织部门代表党向人大推荐官员,要经过人大的严格审查与批准,在任命之后,官员要始终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并可以由人大随时撤换。政府官员由人民代表大会随时撤换的提法,是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的文章中提出来的。我们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政党,是不应该忘记的。

加强外部监督

上面提到过,很多腐败分子其实早就被人民群众看穿了,知道他们的腐败行为,对他们十分仇视,但现实制度下,却对他们无可奈何。这就涉及到另一个问题,即社会监督。对于党和政府而言,就是外部监督。政治监督学的原理是,仅有内部监督绝对不够,必须有强大的外部监督才能有良好效果。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监督之所以效果不佳,导致历代王朝均以腐败告终,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实行内部监督而且抵制外部监督。古代社会的监督系统虽然独立于行政系统之外,却与行政系统一样受皇帝领导,共同听命于皇帝,所以它实行的仍是内部监督。政治监督学说的外部监督,就是社会监督,人民监督。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是马克思主义一贯提倡的,也就是中国共产党所讲的:人民当家作主。

社会监督也决不是让一盘散沙的群众来对政府进行监督。根据人类社会政治文明发展的经验,社会是需要组织起来的,需要有代表公民利益的社会团体与组织来对政府进行监督。其中最突出的是民间的媒体。而媒体能够进行有效监督的前提是有言论自由的保障。在一个没有言论自由保障的地方,政府可以自说自话,强奸民意,其官员骄横专断,贪污腐败也是必然的。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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