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少部分党员组织、纪律意识差,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发挥党员先锋作用,有的甚至违法违纪,如果让这些不合格党员长期滞留在党员队伍中,势必影响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清退不合格党员,疏通党员队伍“排污出口”,是完成党的自我净化,不断提升党员质量的关键。
畅通党员出口关一要建立健全党员清退机制,严格党员管理标准。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来衡量一个党员是否合格,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实现清退不合格党员的常态化、制度化。二要坚持“思想教育为主,组织处理为辅”的原则,立足教育,着眼于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把思想教育贯穿于处理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全过程,不能不经教育转化就直接采取劝其退党或除名的处理手段。三要坚持标准,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对不合格党员作出限期整改并经帮教仍不转化的,坚决劝退或除名。只有使不合格党员的出口渠道畅通无阻,才能更好地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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