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该《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对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对21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这次修改,主要删除了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从业资质资格认定和企事业单位设立审批的相关规定,明确了下放审批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增加了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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