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京审判的历史功绩与缺憾(2)

北京:东京审判的历史功绩与缺憾(2)

摘要:总体来说,东京审判是公正的,体现了反法西斯同盟国和世界人民的共同意志,体现了国际法的正义原则。但同时也应该指出,东京审判存在明显的缺失。可以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的判决,只能说是对日本军国主义侵略战争罪行的部分清算,很不彻底,很不完全。

第二,东京审判对国际法的发展特别是国际刑法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东京审判的军事法庭的设立是由二战期间同盟国达成的《波茨坦公告》、《日本投降书》等一系列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件所确定,远东盟军最高统帅部的《特别公告》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基于《非战公约》以及《莫斯科宣言》、《伦敦协定》等国际法或国际文件而制定,它与欧洲军事法庭判决书一样,是世界各国公认的关于战争的重要的国际法文件,它肯定了反和平罪、战争罪、反人道罪等都是违反国际法的罪行。这在国际法上开了先河,促进了战争法规的建立与发展,在国际法的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具有重大的开拓意义。

东京审判严惩反和平罪、战争罪、反人道罪,发展了传统国际法的正当性,将以往国际法中默示的概念首次明示和确定。从法律上讲,它则体现了对公平与正义的追求和对国际法体系的完善与发展,绝非胜者对败者的报复。因而,战后国际社会将这些犯罪概念普遍化。一旦发生战争犯罪,包括组织战争的行为,就会遭到谴责,根据当时国际社会的需要而进行审判。所以,国际社会普遍认为东京审判是“为了防止战争的发生而在‘国际法上的革命’,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三,东京审判为研究日本近现代史、中日关系史、远东国际关系史和国际法特别是战争法规,提供了一个丰富、权威而庞大的历史资料库。

通过东京审判,一是揭露和澄清了以往日本政府隐瞒的许多历史事实,如日军关东军如何自炸铁路,然后反诬中国军队所为,进而挑起“九一八事变”;日本如何密谋策划建立德日意“三国同盟”和发动太平洋战争,等等。为参加和进行东京审判,检察方和辩护方都准备了庞大的资料,仅法庭英文速记就达48412页(日文为10卷)。超过1000万字以上有关证据资料8000件,其中检察方的证据资料为21200页,辩护方为26800页。出庭作证证人为12个国家的419人。

东京审判的缺憾

总体来说,东京审判是公正的,体现了反法西斯同盟国和世界人民的共同意志,体现了国际法的正义原则。但同时也应该指出,东京审判存在明显的缺失。可以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的判决,只能说是对日本军国主义侵略战争罪行的部分清算,很不彻底,很不完全。

第一,没有追究日本天皇的战争责任,是东京审判的一大缺憾。

裕仁天皇对日本侵略战争以及日军暴行负有最高领导者的责任,“裕仁独立于政府和官僚政治,在一个彼此制约的复杂的体制中,行使了实权和权威。他参与了制定国家政策,并向陆海军将领们发布大本营命令;他在策动日本对外侵略战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指挥了对中国的所有军事行动。1941年裕仁和他的宫廷近臣们,与陆海军中主张反英美的强硬派联手,从而使亚洲—太平洋战争成为现实” 。“无论是1931年日本侵占中国东北,还是1937年日本对中国发动全面侵略战争,抑或对日军在中国犯下的暴行——南京大屠杀、三光政策、虐待俘虏、屠杀平民、开发使用化学武器等,裕仁不仅未采取任何阻止行动,反而嘉奖了犯罪者。”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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