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的干警真是咱们的贴心人,春天,核桃树嫁接时,天一亮就到核桃园里帮咱搞嫁接,中午吃饼子、喝矿泉水,太阳落山才收工;夏天,麦子黄了,检察长带着干警,冒着大太阳帮咱收割、打碾,脸晒得起了皮、手被划破了,可没有一个人打退堂鼓;秋天,帮我们修路、架桥、盖房,不是亲人胜似亲人呀!”这是康县太石乡、两当云屏乡等乡镇村民对陇南市人民检察院的夸奖,也是陇南市检察机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努力提升群众满意率的一个缩影。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陇南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基层至上、群众第一”的观念,把真正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作为衡量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结合“保民生、促三农”“联村联户、为民富民”“两联系、两促进”“在职党员进小区”等专项行动,多次组织干警深入基层,转变作风,切实服务民生,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转作风 提升形象
今年以来,陇南市检察机关多次组织干警深入基层群众征求意见,解决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扎实转变干警作风,切切实实让干警受教育,群众得实惠,进一步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形象。
在深入基层开展活动时,陇南市检察机关对干警提出了“七个不准”的工作要求:不准向基层提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不准收受基层馈赠的钱物和土特产,不准包办代替基层组织的正常工作,不准做违背群众意愿、侵害群众利益、有违当地风俗习惯的事情,不准干扰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不准搞层层陪同和迎送,不准接受乡村干部吃请,在农民家吃饭要付钱。
察民情,必须突出接地气,有感情,才能赢得群众信任。通过组织干警到联系村与乡村干部、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会,从双联村群众的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农副产品深加工、牧业养殖、经济作物种植、基础设施完善等方面了解农村经济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征求群众对检察机关开展群众路线活动的意见和建议、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对群众反映的检察机关意见及建议及时整改,对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通过与联系户进行谈心活动,建立连心卡,对群众宣传党的富民惠民政策,帮群众制订致富规划。
脚下沾有多少泥土,心中就沉淀多少真情。 4月18日至19日,陇南市检察院检察长高连城带领市检察院机关干警50余人,到康县太石乡柑柏村、巩山村、杨山村帮助170户联系户和普通群众进行核桃高接换优、春耕生产及修路等活动。6月30日,正值小麦开镰、建党节来临之际,高连城再次带领市检察院机关干警40余人来到这三个村,重点帮助农村老党员、老干部、孤寡老人以及在外务工人员家属收割了小麦,部分干警还参与了锄地等活动。通过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密切了干群关系、改进了工作作风、锻炼培养了干警,丰富了干警的阅历,增强了干警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以作风转变的实际成效赢得群众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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