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1999年9月22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1999年9月22日)

摘要:全会指出,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要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完善结合起来,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国有经济要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其他行业和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集中力量,加强重点,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999年9月19日至22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会议的中央委员189人,中央候补委员147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认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完成十五大确定的我国跨世纪发展的宏伟任务,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必须大力促进国有企业的体制改革、机制转换、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目前,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必须加以解决。这次全会集中研究国有企业的问题是适时和必要的。

全会高度评价国有企业在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中的重要作用。一致认为,新中国成立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领导各族人民不懈奋斗,使我国由一个贫穷落后的农业国,发展成为即将进入小康社会、向工业化和现代化目标大步迈进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中华民族发展进程中一次伟大的历史性跨越。国有企业和工人阶级为此作出了不可磨灭的重大贡献。面对世纪之交激烈的国际竞争,我们要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必须不失时机地整体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促进国有经济的发展壮大,使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

全会确定了从现在起到2010年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必须坚持的指导方针。全会强调,完成这一历史任务,首先要尽最大努力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和脱困的三年目标。要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实际出发,根据不平衡发展的客观进程,着力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老工业基地,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长远发展结合起来,为国有企业跨世纪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全会指出,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要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完善结合起来,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国有经济要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其他行业和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集中力量,加强重点,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发展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经济,重要企业由国家控股。继续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着力培育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要重视发挥各种所有制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扶持科技型企业,培育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对老工业基地、中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和企业改组,国家要加大支持力度。

全会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要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面向市场着力转换经营机制。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必须切实加强企业管理,重视企业发展战略研究,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从严管理企业,狠抓薄弱环节,广泛采用现代管理技术、方法和手段,提高经济效益。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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