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货币流通与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2)

新疆:货币流通与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2)

摘要:新疆是连接中亚、南亚和西亚必经之地,理应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货币兑换、结算、投资、融资的货币流通集散地和次区域金融中心,成为连接我国东部金融城市和欧洲金融中心的枢纽,承担起推动人民币区域化与国际化的战略重任。

第一,推进我国金融机构的国际化。金融机构要为境外企业贸易和投资提供支付、结算和融资等多种金融服务,充分利用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等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在境外设置分支机构,要与人民币“走出去”并行推动,以起到相互促进的作用;积极推进商业银行间建立代理行关系,鼓励境内代理银行为境外参与银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推动境外企业在境内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不断深化双边货币合作,使人民币跨境循环使用渠道更加顺畅。

第二,进一步扩大人民币在丝绸之路经济带跨境贸易和双向投资中的使用。积极推进人民币作为中亚地区性国际账户结算标准货币。要统筹考虑为有需要的国家建立人民币清算行安排,同时加快建设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等金融基础设施。鼓励境内外机构和个人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直接投融资,鼓励境内外银行为跨境项目提供人民币贷款。

第三,与相关国家共同成立“丝绸之路经济带开发银行”。一方面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投资建设的主融资渠道,另一方面有效促进我国与周边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我国与周边国家战略合作,促进和深化同周边国家经济合作,拓展经贸关系,带动国内企业“走出去”,消化国内富余产能。

第四,进一步开放银行间债券市场。截至2013年年底,在26家获批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央行中,有10余家来自丝绸之路经济带地区,在促进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同时,有力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第五,培育丝绸之路经济带内的次区域性金融中心。新疆是连接中亚、南亚和西亚必经之地,理应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货币兑换、结算、投资、融资的货币流通集散地和次区域金融中心,成为连接我国东部金融城市和欧洲金融中心的枢纽,承担起推动人民币区域化与国际化的战略重任。时机成熟时,可考虑在乌鲁木齐(位于东六时区)设立区域性证券交易所,面向中亚,主推国际板,与国内香港、上海、深圳三个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前后衔接,增加交易时间。

(作者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党校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教授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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