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是中央一直坚持和反复强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十条明确:“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党政领导干部可以从党政机关选拔任用,也可以从党政机关以外选拔任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注意从担任过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选拔。”然而现在一些地方,莫要说“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就体制内人也被分为三六九等,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机关事业人员、工人等等,还设置了不少条条框框,并明确非参公以上不在领导干部常规选拔之列,可以说把“在少数人中选人”演绎得淋漓尽致,名曰“规范选人用人”。如此,大量优秀人才被排斥在外,这样的“规范”,一定意义上说也是一种“懒政”,懒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因噎废食,实乃选人用人视野的倒退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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