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关于开展2014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漫扶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关于开展2014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漫扶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摘要:文化部文化产业司计划开展2014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漫扶持计划”,通过申报和评审,引导动漫内容创作与产品生产,筛选一批具有较高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优秀动漫创意和产品,采取多种形式扶持创作生产,加大推广力度,扩大社会影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文化产业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文化产业处,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文化产业处: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优秀动漫产品对青少年教育宣传作用,引导动漫创作者为保护、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出更大贡献,计划开展2014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漫扶持计划”,通过申报和评审,引导动漫内容创作与产品生产,筛选一批具有较高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优秀动漫创意和产品,采取多种形式扶持创作生产,加大推广力度,扩大社会影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我国公民或在我国合法注册成立的从事动漫产品创作、生产、经营的内资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

二、申报内容与条件

2014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漫扶持计划主要培育和扶持优秀动漫创意和产品,动漫创意指具备基本动漫形象、角色设定、剧情安排、场景设计的成熟构思,并已具备较为成熟的产业化条件;动漫产品须已完成创作生产,形成最终产品,取得相关出版发行播出资质并已面向市场出售。

申报创意或产品要求主题内容符合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突出寓教于乐、寓理于情,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的指导思想,紧密围绕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民间文化和革命传统文化的挖据、阐发和弘扬,能够做到贴近性、对象化、接地气,具有较强的市场推广和产业化开发可行性。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创意项目材料要求

1. 2014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漫扶持计划创意项目申报表(格式见附件1);

2.动漫创意具体创作、策划方案(需包括动漫形象设计图、角色设定、剧本、场景设计,相应原画样稿或5-10分钟样片等);

3. 市场化推广可行性报告(以申报创意项目为核心的动漫产业链相关环节的授权、研发、生产、营销方案);

4.有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商标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登记证书、有效的授权协议、知识产权声明等);

5.申报单位出具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及主要负责人近3年来无违法违规记录声明并加盖公章,个人申报出具身份证复印件及近3年来无违法纪录声明(可由当地派出所或所在单位出具并盖章);

6. 申报单位提供2013年度财务报表;

7. 其他相关材料。

(二)申报产品项目材料要求

1. 2014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漫扶持计划产品项目申报表(格式见附件2);

2.产品样品及相关许可证明;

3. 产品推广方案(扩大申报产品影响力的宣传、营销、推广计划);

4. 有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商标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登记证书、有效的授权协议、知识产权声明等);

5.申报单位出具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及主要负责人近3年来无违法违规记录声明并加盖公章,个人申报出具身份证复印件及近3年来无违法纪录声明(可由当地派出所或所在单位出具并盖章);

6. 申报单位提供2013年度财务报表;

7. 其他相关材料。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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