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关于开展2014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漫扶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2)

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关于开展2014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漫扶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2)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可通过单位注册(个人申报通过户口)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或计划单列市文化厅(局)向文化部申报。中央有关部门直属单位,经文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认定的重点动漫企业可直接向文化部申报(不得重复申报)。每个申报单位或个人限报一个项目。

(二)申报单位自2014年9月10日起,可登陆国家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平台“2014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漫扶持计划”申报入口(),按照项目类别和填报要求,在线填报相关表格,上传要求资料的电子版。

(三)申报单位将在线打印的《2014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漫扶持计划创意项目申报表》或《2014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漫扶持计划产品项目申报表》连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公章,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厅(局)及计划单列市文化局产业处。

(四)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厅(局)及计划单列市文化局组织本地相关单位按要求进行网络申报,汇总申报材料并初审,统筹考虑漫画、动画、新媒体动漫、动漫演出等多种形式,按照每省(区、市)创意项目不超过5个、产品项目不超过3个的名额限制,在网络申报系统中标注推荐意见,填写2014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漫扶持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3),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文化产业司。

(五) 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以寄出日期为准)。

五、后续工作及扶持方式

文化产业司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将结果向社会公示,按照评审结果确定扶持项目数量和名单。

文化产业司将对入选创意和产品的创作生产和宣传推广给予资金支持;向有关传播机构和渠道方作重点推介,支持与手机动漫等新媒体制作企业合作,开拓新媒体传播渠道;利用边疆推广、海外推广、展会推广等形式对入选创意和产品予以重点推广宣传。获扶持项目单位需确保扶持资金用途合理、专款专用,自觉接受管理监督,按要求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样品配合宣传推广活动,定期报告工作进度和产品推广情况。

联系人:

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动漫处  韩继鹏

电  话:010-59881424

国家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平台技术支持  邱子亿

电  话:010-62515218 62515517

传  真:010—82509959

电子邮箱:cfbd@cspruc.com

申报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甲59号中国人民大学文化大厦2104室

邮政编码:100872

特此通知。

附件:

1. 2014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漫扶持计划创意项目申报表

2. 2014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漫扶持计划产品项目申报表

3. 2014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漫扶持计划项目汇总表

文化部文化产业司

2014年8月26日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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