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制度约束力:
一批制度废除了,一批制度加进来
近几个月来,重庆渝北区两路街道办事处主任刘志感到既轻松又担子重,轻松是指重庆渝北区新出台了党政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原来每个星期至少有三个半天的时间要用来审核签字,现在一个下午就“搞定”;担子重则因为时间腾出来了,要更多地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
重庆渝北区的制度设计者意识到,纠风之难,难在防止反弹,只有用制度把作风建设的成效固定下来,才能有效防范问题卷土重来。因此,完善各项制度,减少制度盲点,堵住制度空子,成为重庆渝北区增强制度约束力的“法宝”。
重庆渝北区首先做“加法”,从决策、执行、监督、评估和奖惩等五个方面入手,完善制度19项、新建制度22项。再做“减法”,将区纪委牵头和参与的73项工作事项精减为13项。
顶层设计好了,还需要雷厉风行的贯彻执行。重庆渝北区加大干部作风查纠力度,开展机关干部遵守纪律情况专项督查58次,查处纪律涣散问题36起,通报处理60人;查处办事不公基层干部44人,清理违法所得45.41万元;抓住节假日等重要节点,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33起,曝光处理44人。
如今,增强“四力”,已在重庆渝北区党员干部中形成新的共识,在推进工作实践中形成新的要求,这必将为重庆渝北下一轮腾飞提供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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