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建立多渠道监控体系,着力规范权力运行过程。一要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增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效果。要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国企纪检监察机构要积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业,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切实加强对同级党委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特别是上级对下级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要严格问责、决不姑息。二要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在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优势和主导作用的前提下,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加强监事会、财务、审计、法务等部门的联动作用,汇聚多种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把法律监督、制度监督与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多途径监督权力运行,达到“法律使之不敢,制度使之不能,环境使之不愿”的目的;把组织监督、职工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做到时时有监督、事事有监督。三要完善内控机制,提高监督实效。针对国企新经济类型、新经济交易方式,建立行之有效的内控机制;盯住财务、物资采购、产品销售、工程建设等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加强内部牵制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一些存在缺陷、漏洞的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消除自由裁量的空间,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惩防并举,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切实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以改革精神健全和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制机制,必须坚持惩防并举,既要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又要通过查办案件服务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一要坚持把查办案件与规范权力运行相结合。既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又要针对查办案件中暴露出的在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权力运行方面存在的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督促企业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和措施;通过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达到以查促廉、以惩治贪的目的。二要坚持把查办案件与教育挽救干部相结合。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抓早抓小,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成患;同时,又要从教育挽救干部的愿望出发,给认错态度较好的轻度违纪违规者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三要坚持把查办案件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相结合。通过查办腐败案件,揪出企业内部“蛀虫”,清理企业肌体“毒素”,及时调整领导班子,督促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推动企业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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