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不让经济犯罪嫌犯逍遥法外

决不让经济犯罪嫌犯逍遥法外

摘要:今年7月以来,广东省公安厅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为期6个月的“猎狐2014”专项行动,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截至9月16日,已抓获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9名,协助外省警方抓获境外逃犯3名。

今年7月以来,广东省公安厅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为期6个月的“猎狐2014”专项行动,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截至9月16日,已抓获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9名,协助外省警方抓获境外逃犯3名。

经济犯罪嫌犯及一些贪官频频“跑路”,是近年来经济犯罪和腐败案件中出现的一个突出特点。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如今居民出入境已经非常宽松,在这种环境下,一些经济犯罪嫌犯及贪官把“跑路”当成了逃避法律制裁的途径,通过有计划、有准备的预谋和实施,最终达到“跑路”的目的。等到其犯罪行为被发现时,有些嫌疑人已经在境外过上了潇洒、舒适的生活。经济犯罪嫌犯及贪官“跑路”,不仅是逃脱了法律制裁的问题,更重要的是绝大多数人携款潜逃,给国家带来巨大经济损失。经济犯罪嫌疑人外逃,往往都会伴随大量资金外流,导致巨额国有资产流失。

公安机关在全国集中开展的“猎狐2014”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疑犯专项行动,是维护法律尊严、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的重要举措,广东的此次缉捕隶属于这一专项行动。行动中,广东公安机关专门对境外经济犯罪逃犯进行梳理建档,逐人逐案分析,对每个缉捕对象,建立一套逃犯档案、确定一个抓捕方案、成立一个抓捕专班,以此查清逃犯情况,确定追捕方案。即使犯罪分子逃到天涯海角,也要将其缉捕归案、绳之以法,体现了广东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的鲜明态度和决心。

我国重拳出击追捕外逃贪官的信号,在今年1月已经明确释放。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完善国(境)外合作办案机制,加大防逃追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做好实施《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履约审议工作,加强反腐败国际交流与合作”。最高人民检察院也于今年3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追逃追赃工作的通知》,强调无论犯罪嫌疑人逃到哪里,也无论逃了多长时间,检察机关都要坚持不懈地将他们缉捕归案,决不允许任何人逍遥法外。这一方面表明了中央高层反腐的坚定决心,另一方面也预示了加大对外逃贪官的追逃力度将成为我国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具体负责海外追逃的主要部门是纪委检察和公安机关,同时还涉及国安、外交、央行等。今年以来,在中纪委的协调指挥下,所有涉及部门通力协作,内外联动,防腐、查腐、追腐全链条的惩防机制正在不断完善,剑指洗钱和出逃的渠道漏洞,规模和力度前所未有,既回应了百姓的诉求,也给腐败分子带来巨大震慑。

“境外追逃”工作量大、成本高,还涉及国与国之间的法律衔接问题,有关外逃嫌犯躲藏地点的情报信息问题。相关部门应充分发挥我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广泛建立执法安全合作机制的优势,深化国际警务合作,对外逃嫌疑人较多的国家和地区,适时组织集中缉捕。公安机关在实施“境外追逃”的同时,国内各个系统、各个部门也应当积极响应和配合,针对自身存在的监督管理漏洞,扎紧篱笆,筑牢堤坝,严密防范出现新的经济犯罪嫌犯外逃的案例。只要我们共同一致,下大气力严密防范,就一定能够打赢这场反腐败硬仗。

责任编辑:李妮玮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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