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景区“特产不特” 旅游商品同质化之思(3)

【案例】景区“特产不特” 旅游商品同质化之思(3)

景区特产“大同”是同质化的标签

景区的特色不特,成为“小商品”的集散地,这个问题其实一直就存在。对于很少出去旅游的人来说,这种感觉可能还不深,但若是经常出去的旅游者,把不同地方所购的“地方特产”比较一下,就会发现在云南丽江购的民族披肩,跟在凤凰古城所购并无两样。其他如什么佛珠、竹雕之类的工艺品,更是大同小异,体现不出鲜明的地方特色。所谓的特色也就成了应景之作,价格居高不下的“特产”,自然也就提不起旅客的兴趣。

如果说景区旅游商品属于“小陪衬”的话,那么其背后的大环境才更值得正视。旅游商品同质化、低端化,反衬的是景区开发和管理的同质化、低端化。由于大面积的人工造景或是改造,各地方的景区也日益呈现出同质化的趋势。从之前方兴未艾的“名人故里之争”,到大拆大建的招商引资改造,一些地方沿用发展工业经济的模式发展旅游产业,急功近利、开山炸石、大兴土木,项目趋同化现象也较为严重,有的地方见什么项目好,就纷纷跟进,有条件利用条件,没条件创造条件,景区建设缺乏个性化和前瞻性,盲目用接待人数、旅游收入、增长率等指标衡量旅游发展的水平,其结果是重复建设与资源浪费并存。

城市建设同质化,经济发展同质化,景区建设和管理也高度同质化,究其原因,还是一个功利思想在作怪。看见别人的模式成功了,于是纷纷效仿大干快干,缺乏对个性和规律的尊重,城是“千城同貌”,景是“万景相似”,连景区所销售的旅游商品也如出一辙,地域特色和文化特色在旅游商品中消失。这些,显然需要从整个社会背景上去思考,就事论事无助于看到问题的本质。

物化之下,是形而上的思维与观念。同质化的景区旅游商品,是单一化的规则与设计,是单向度的管理与监督,是基于政绩与利益考量的发展模式。一个地方并不缺乏有吸引力和创意的特产,比如那些需要得到救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很多传统工艺已面临着消失的局面,何以没有被植于景区的开放中来,在开发中得到保护和传承?

当然,景区建设和规划的同质化,管理的低端化,其实跟旅游的同质化和低端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黄金周呈现“黄金粥”见证了旅游需求的旺盛,但也从另一个层面折射出,国人在旅游需求上还处于低层次的阶段———匆匆而来,一窝蜂而去,旅游就是为了拍照,为了取景,而缺乏深度和内涵,没有真正沉下心来去感知文化、体味内涵。可以说,正是这种“凑热闹”式的需求,才给予了旅游资源提供者同质化的动力。

景区特产“大同”是同质化的标签,也是社会同质化的一个病灶。什么时候,旅游消费需求有了更高的层次,具有了“市场决定”的作用之后,才能让景区产生危机感,也才能让其真正为迎合需求而有所改变。否则,“圈景即来钱”的现实之下,没有危机和竞争,动力从何而来?

【启示与思考】

旅游购物是旅游经济中极具竞争力的利润点之一,而我国在旅游纪念品开发上,依然举步维艰。根据国家旅游局统计,旅游购物占旅游总消费不到30%,与一些旅游发达国家和地区50%到60%的比重相比,差距明显。国外成熟景点却截然不同,除了门票和人均饮食的花费外,游客消费更多的却是琳琅满目的旅游纪念品。

不同的景区,文化资源不同,景区售卖的商品应该有着极强的地方特色和文化特性。然而,“一样的竹雕、一样的小木刀、一样的木梳……千百个景区都在卖同样的‘地方特产’,旅游商品同质化、低端化现象严重,让人提不起购买欲望。”在“不一样的景区,一样的商品”背后,既可以看到文化创新的“短板”,也可以看到旅游发展思路的“短路”。这说明,一些景区虽然转型发展喊了很多年,但还处于门票依赖的初级阶段,在推动旅游转型、景区转型上的认识和行动上,做得远远不够。

旅游商品同质化也从另一个角度表明,地方对旅游文化产业市场培育主导的欠缺。旅游商品是文化创新保护的一枚试纸,打击和抑制山寨才可能真正解除对文化创新的束缚,才能确立好想法赢得好市场的体制机制。首先要完善对山寨文化思维说不的制度规则,将山寨谋利列入知识产权、著作权、建筑外观复制、文物合理利用等禁区,或通过司法诉讼追究侵权责任,或通过行政管理给予违规惩罚,真正让恶意山寨者付出比获利更大的代价,赋予文化环境以自净功能。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也要克服旅游急功近利的思维,应着眼长远,培育有自身特色与品位的文化产品,通过鼓励创新把地方文化变成文化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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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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