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村规民约》成为众矢之的

莫让《村规民约》成为众矢之的

据楚天快报报道,湖北保康县尧治河村村民严小平、周定福因违反村规大办酒席,每人被罚2000元。据悉,7月22日尧治河村出台了《尧治河村婚丧喜庆事宜管理办法》,对领导家庭,干部家庭和中等收入家庭,普通职工家庭和普通村民家庭吸烟和酒按做了不同的规定。此消息一出,顿时引来了无数网友的热议。《村规民约》顾名思义是一种约定俗成制度,就是村民自己的“小宪法”。把消费品列入《村规民约》,并按不同人来划分该购买何种消费品,这与市场经济似乎背道而驰,买什么样的商品是自己的权利,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规定消费是否是存在歧视,是否是对他人权利的漠视都是让人质疑的。其实,类似这样不合理的《村规民约》并不少见,比如,某村村规中规定,凡偷别人东西者,不管何物,一律罚款1000元。对于本身就不合理的规约,部分群众即使异议但又必须执行,长此以往,这样的《村规民约》也将失去效力,成为众矢之的。

《村规民约》是村民共同认可的“公约”,是村民实施村民自治的基本依据。《村规民约》虽然是村民通过村民会议自主制定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村民们愿意怎么制定就怎么制定。要让《村规民约》发挥好效率需把好制定关。一是制定要符合法律要求。“合法性”是对《村规民约》最基本的要求,这就意味《村规民约》不得含有侵犯村民合法权利的内容。如果有侵犯村民权利的条款,即使已经过村民会议的多数同意,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二是制定要在合法的条件下合理。《村规民约》固然是要尊重广大村民的意愿,在合乎法律的条件下要求合理是每个村民应有的权利。三是制定要走严格的程序。做到“四议两公开”,即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