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全会首次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

中共中央全会首次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

摘要: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这是中国政治发展和改革中一件划时代的大事。

种种迹象表明,这次全会把“依法治国”提到了中共执政以来前所未有的高度——关乎“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关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国梦”。

2012年的中共十八大已明确提出2020年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时要实现的法治目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十八大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这次四中全会举行的时间点,距离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新一届领导集体执政已近两年,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已启动实施近一年,要实现“法治中国”的目标时间表上余下的时间也就数年之多。

9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从这个意义上说,建设法治中国,已经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

舆论认为,中国当下,全面深化改革势在必行,依法治国更是刻不容缓。法治是一个国家走向现代文明的标志,也是改革成功与否的重要保障。

分析人士指出,中国更需要用制度为强势反腐护航,使其成为稳定社会、促进经济、凝聚人心、深化改革的重要推手。

推进依法治国,亦将为面临下行压力与转型难题的中国经济带来新的红利。市场经济的有效有序运行,法治是基本条件。当前中国经济的诸多问题和深层次矛盾都与法治缺失有关。

这些都说明,中国人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迫切地渴望法治。

四中全会召开前的数月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些做法已在“多路并进”。在改革“试验田”上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由地方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于8月1日起施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中国大陆地区首批法官、检察官助理被正式任命。

同期,备受社会关注的“唐慧女儿案”两被告人二审重审案公开宣判;福建省高级法院终审对涉嫌犯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上诉人念斌作出无罪宣判;其他一些刑事领域冤假错案也已经或正在“纠偏”。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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