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机构”应合理设置

“协调机构”应合理设置

近日,新闻报道全国砍掉13万“协调机构”。面对重要棘手的临时性任务或突发事件,很难通过单一机构去解决,因此常需要由领导挂帅,做到联动多方、联合攻关,“协调机构”应运而生。但现在各种千奇百怪的“协调机构”层出不穷、名字五花八门,诸如让人觉得啼笑皆非。

“协调机构”是为了处理重要且棘手的临时任务或突发事件,但有的地方无论何事都设立“协调机构”,这就是对“协调机构”的误读,无疑是把“协调机构”当成了万能钥匙,什么问题都想靠此解决。若是凡事都想依靠“协调机构”来解决,那么可能会出现常规部门和“协调机构”职责不清、重复劳动的情况,更为糟糕的局面就是出现相互推诿、都不干活的情况。因此过多设立“协调机构”不仅不能起到提高效率的作用,反而大大降低“协调机构”的功效。

“协调机构”设立之后不能只是不断开会发文,最后变成纸上协调,要切实发挥联动多方共同解决问题的功效。同时“协调机构”是顺“事”而生,那么在事情处理完之后就应该将其撤销,不能只设“协调机构”而不撤,出现“非典”十年后才撤销“非典指挥部”的情况,更不应出现“机构扎堆”费时、费力、费钱、费人却没有干正事的局面。

唯有合理设置“协调机构”才能把其最大功效发挥出来。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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