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四中全会公报:法治也是生产力

专家解读四中全会公报:法治也是生产力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23日闭幕。全会公报发布后,新华网邀请党建研究专家、反腐理论研究专家黄苇町、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莫纪宏做客《新华访谈》栏目,为网友解读公报精神。莫纪宏表示,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反映了这样的一种理念,即法治也是生产力。

莫纪宏表示,过去我们都把GDP引多少外资等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指标,实际上我们可以看到,经济和社会要发展,没有良好的环境和制度条件也不行,所以法治实际上也能够促效益,它是一个长久的、可持续的效益。从这个角度讲,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考核,实际上意味着法治也是生产力,但它是一种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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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访谈]依法治国六大任务环环相扣

黄苇町说,这次公报最重要的是提出依法治国总目标,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全会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六项任务:一是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二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三是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四是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前四个实际上是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领域谈法治建设的任务。

要保证法治建设稳步推进,除了上述四点外还有两个重要条件,即第五点,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最后是最重要的第六点,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领导。

[新华访谈]公报强调: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保证

黄苇町认为,从历史上来看,依法治国的进程始终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正因为这样,我们才在改革开放的各方面取得重大的成就。所以,中国法治的进步每一步都离不开党的领导。

另一方面,这次更突出了一点,我们的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不像有些人想象的西方多党制、三权分立的法治。有人一讲法治就是多党制、三权分立,这种理解不对。我们党提出要加强法治建设,这对于依法执政、对提高我们党的治理能力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建设也好都是有重要作用的。

[新华访谈]莫纪宏:公报对“依法执政”内涵进行了明确表述

莫纪宏说,虽然依法执政这个概念早已提出,但并没有对其内容进行阐述。这次公报对依法执政的内涵做出了明确表述。四中全会公报明确指出,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所以,依法执政实际上是指,执政党既要依据国家的宪法法律来治国理政,管理社会,管理党外的事务,领导整个国家;另外,执政党也要依据党内的法规来治理好执政党自身。因此,依法执政包括两方面的内涵,这里的“法”既包含国家的法律,也包括执政党自己的党内法规。所以,这次公报实际上是从两个不同角度对依法执政做最精确表述。

[新华访谈]莫纪宏:公报对法律职业化提出更高要求

公报提出,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

莫纪宏认为,这实际上反映了对法律职业化的更高要求。法律职业化的问题实际上提了很久,这次公报提出,要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特别是提出要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选择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在这一点上与法治国家、法律职业化的制度趋向一致。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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