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

良好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经济发展方式问题,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习近平生态文明文选》第一卷中多篇著作对两者关系作出深刻阐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让绿水青山充分发挥经济社会效益,不是要把它破坏了,而是要把它保护得更好。”这为我们实现发展和保护协同共生、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指明了实践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生态环境和保护生产力的重要论述有着丰富内涵。表面上看,保护生态环境和发展经济存在一定矛盾,但本质上良好生态自身蕴含着巨大的经济价值,绿水青山不仅是自然财富、生态财富,还是社会财富、经济财富。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有助于自然资源资产保值增值,使绿水青山得以持续转化为金山银山。我们既要避免“要金山银山就必须放弃绿水青山”的片面化思维模式,又要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必须平衡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实现生态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有机统一。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赋予了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新的时代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生态环境和保护生产力的重要论述,创造性地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同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有机结合起来,深刻揭示了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是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把我们党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律的认识提升到了新高度,具有很强的理论创新性和实践指导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深刻阐明怎样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问题,创造了最大发展中国家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的成功实践。据统计,从2013年至2024年,我国经济总量从59.3万亿元增长到134.9万亿元,翻了一番多,而细颗粒物(PM_2.5)平均浓度下降约57%,重污染天数减少93%,优良水质断面比例大幅增加,森林覆盖率提高3.4个百分点以上,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持续“双缩减”。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我国真正实现了“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跨越。

新征程上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理念,大力培育发展绿色生产力,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要鼓励因地制宜发展环境友好型产业,充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有选择性地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等特色优势产业,延长绿色产业链条,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以科技创新引领绿色生产力发展,加大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投入,加快研发应用节能环保、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技术,促进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生态环境破坏风险,推动生态与经济良性互动。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调查监测、价值评估、经营开发等机制,优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和交易机制,充分发挥绿色金融牵引作用,加快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持续探索跨区域、跨流域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强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以更高标准谋划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充分激发并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资源政策研究室主任)

责任编辑:张弛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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