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中国是国际法治的坚定维护者和建设者 (2)

王毅:中国是国际法治的坚定维护者和建设者 (2)

二战结束以来,国际法治在曲折反复中推进,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联合国宪章》为国际法真正普遍适用于世界各国、建设国际法治奠定了坚实基础。各领域国际合作蓬勃发展,国际规则日臻完备,约束力不断增强。从外层空间到大洋底土,从南极科考到北极合作,从气候变化到环境保护,国际规则几乎无所不在,深刻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放眼当今世界,按国际法办事是普遍共识,违反国际法不得人心。

同时,推进国际法治还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和形形色色的“新干涉主义”直接挑战尊重国家主权、领土完整、不干涉内政等国际法基本原则。有的国家对国际法持合之则用、不合则弃的实用主义或双重标准。国际规则制定和运用中的南北失衡问题依然突出。网络安全、恐怖主义和气候变化等全球性问题上的规则仍有待完善。国际法治之路任重道远。

刚刚闭幕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要部署,向世界发出中国建设法治国家的明确信号。外交是内政的延伸,一个坚定致力于对内推进法治的中国,同时也必然是国际法治的坚定维护者和积极建设者。我们主张,推进国际法治要牢牢把握几个大方向:

一、要坚定维护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强国际法治之基。《联合国宪章》确立的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和不干涉内政等重要原则,是现代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的基石,是建设国际法治必须坚持的核心要素。国际关系经历的风风雨雨已经反复证明,坚持和弘扬这些原则是人类之福,偏离和否定这些原则会贻害无穷。

二、要坚持促进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总目标,固国际法治之本。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建设国际法治,归根结底是要在国际关系中用普遍适用的规则明辨是非、定分止争、协作共赢。这是国际法治的生命力所系。国际法的制定、解释和适用,都要有利于这些目标。不能助长霸权强权,不能用来调词架讼、挑动争端,将国际法治引向歧途。

三、要坚持国际规则制定进程的平等和民主参与,弘国际法治之义。国际关系民主化是各国的普遍愿望,也符合历史发展潮流。要促进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平等参与规则制定。国际立法要均衡反映各国关切,不能把个别国家的规则当作“国际规则”,也不能把个别国家的标准当作“国际标准”。

四、要坚定维护国际法的权威性,立国际法治之信。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各国都要以国际法为共同准绳,依法行使权利,善意履行义务,确保国际法平等、统一适用。各国和国际司法机构,都应防止越权解释和适用国际法,更不能罔顾客观公正,借“法治”之名,行侵害他国权益之实。

成功在久不在速。只要国际社会坚定信念,携手努力,一定能排除各种干扰和挑战,稳步推进国际法治,让国际公平正义的光芒照亮人类发展之路。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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