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四中全会干货:指导思想由“三”变“四” (2)

解读四中全会干货:指导思想由“三”变“四” (2)

4、司法改革有干货

公报明确提及三方面的司法改革措施:

一是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要建立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高层试图以此解决敏感的官员插手司法案件问题。但司法机构的独立性,牵涉到党权与司法权、政法委与法院检察院等领导与被领导的复杂问题,这一制度究竟如何起作用,有待观察。

二是建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和检察院,试图从解决司法机关受地方党委政府过度干预的问题。同时,高层还借鉴美国等国家的经验,提出最高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最高法巡回法庭或成为一些跨行政区大案要案特殊案件的审判平台。

三是强化“法律人共同体”,提出要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和检察官。该项措施有助于提升中国的“司法职业化”水平。1998年到2008年期间,时任最高法院院长肖扬力推司法职业化,但在2008年以后这一趋势出现明显反复。从这次公报的表述来看,从技术层面推动司法职业化的改革已经重启,且有望加速。

5、“依宪治国”写入公报

四中全会回应外界争议,“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写入了公报。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在纪念现行宪法颁布三十周年大会上首度提出“依宪治国”,这被视为新一届领导人公开言论中与“宪政”一词的内涵最为接近的概念。此后一段时期“依宪治国”一词在公开媒体报道中忽隐忽现,引发外界猜测。而在四中全会会议中载明“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表明执政党愿意更大程度上使宪法发挥作用的改革姿态。

但从公报的内容来看,一些关于宪法实施的重大问题,并未直接回应。公报仅笼统提出要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一些法学界人士呼吁的成立“宪法委员会”等专门宪法监督机构,甚至逐步引入“违宪审查”等深层次改革,可能尚无时间表。

当然,去年的三中全会就曾出现过会议公报表述比较审慎,但会议最终公布的“决定”的改革力度超过外界想象的情况。因而对于四中全会相关改革的力度强弱,可能还需未来几天的观察。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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