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不公开?只能是例外,不能是常态
面对公众公开信息的要求,要么当“鸵鸟”、躲猫猫,要么以“秘密”“不属于公开范围”为由敷衍了事。一些领导干部“捂盖子”的做法,让政府公信力大打折扣。
社会的公平公正,离不开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
围绕政务公开,决定提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
专家认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是推动党政领导干部行政行为法治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
司法“讲人情”?干预司法将被记录通报追责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然而,在一些司法案件中,一只“隐形”之手,让法律的天平倾斜,制造出令人诟病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随着新制度的建立,习惯用打个电话、写张条子干预案件的官员们得掂量掂量了。这种“权大于法”的做法,将让无视司法公正的官员付出代价。
决定明确提出——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样一来,领导干部就不敢乱来,司法的公正也有了更大保障。”国家行政学院政府法治咨询研究中心主任杨伟东说。
遏制不收敛不收手。反腐将呈法治化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在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变本加厉,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针对这一问题,决定态度鲜明——对任何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必须依纪依法予以坚决惩处,决不手软;惩治执法腐败现象;对司法领域的腐败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加大海外追赃追逃、遣返引渡力度……
“对腐败问题‘零容忍’,体现了中央的决心和恒心。”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认为,反腐将走向法治化、常态化,腐败是领导干部永远不可触碰的红线。
决定提出要“把贿赂犯罪对象由财物扩大为财物和其他财产性利益”,引起普遍关注。专家认为,这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又加了道“硬杠杠”,进一步织密了制度之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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