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诚卫士” (2)

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诚卫士” (2)

系列一:如何把握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

自从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依法治国”这个主题以后,有些人又开始执迷于“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好象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相互排斥、只能“二选一”似的。虽然已经说过很多次,这是个伪命题,把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对立起来是错误的,但有些人总是破不了这个迷思。

为了正本清源、以正视听,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第一个进行说明的问题就是“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决定》中明确提出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的几个原则中第一个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既是回答,更是强调——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

系列二:以公正执法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本次四中全会的《决定》中提到,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责任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也就是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将有力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减少执法司法不公正现象;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这让执法者在作出决策之前必须慎之又慎,决策过程也必将更科学、更民主、更符合大众的意愿。

让全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需将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成为如衣食住行一般的生活习惯,成为思考问题和采取行动的下意识选择。这要求行政部门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徇私、不畏权,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让全民体会到法律的权威与公正,让全民相信通过合法途径能够表达合理诉求,能够惩恶扬善。

 系列三:以攻为守,巩固司法公正这道关键防线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到,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

中央设计了如此多的司法制度,目的并不只是为了整治“一些司法人员作风不正、办案不廉,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等破坏司法公正的现象,而是在于根据司法领域的既有经验,设计充分约束司法权力运行的完善制度,让司法在制度的规范中实现“自然而然”的公正,而不是不断需要中央或高级司法机关来发现问题,重新调查审理。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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