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

切实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

摘要:坚持法治思维,善用法治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就要深刻认识依法治疆在中央新时期治疆方略中的特殊重要地位。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论什么人、什么民族、出于什么动机,都必须遵纪守法,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行事;必须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民族和宗教信仰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任何诉求和意愿都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和解决。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在自治区副省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会议上也强调:要加快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井然有序的社会秩序,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当前,我们正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围绕“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全力做好新疆工作。在这一进程中,“坚持法治思维、依法治疆”就是最重要、最基本的原则之一。

坚持法治思维,善用法治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就要深刻认识依法治疆在中央新时期治疆方略中的特殊重要地位。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论什么人、什么民族、出于什么动机,都必须遵纪守法,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行事;必须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民族和宗教信仰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任何诉求和意愿都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和解决。

切实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我们要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和法律尊严,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我们要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新疆各族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自觉。

我们要推动全社会养成依法办事的思维模式和行为范式,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

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更离不开制度建设。我们要针对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快制定有关地方性法规,推动反恐维稳工作实现常态化、法治化;要建立健全依法维护群众利益、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

管用而有效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只有让法治意识在人们心中“生了根”,成为思想、行为的牢不可破的规范,依法治疆才有了深厚的基础和坚实的保障,真正实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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