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大数据的外贸“新引擎”作用(2)

发挥大数据的外贸“新引擎”作用(2)

利用大数据支持外贸发展的思路

积极支持大数据在经济领域的应用。利用大数据开展国际经济和贸易便利化合作。支持国内电信运营商和大数据服务平台企业走出去。加强大数据在外贸领域应用的宣传和引导,鼓励企业研发数据信息分析技术,指导外贸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利用数据分析掌握市场需求、准确捕捉商机。

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保证实体经济安全。将大数据纳入电子商务基本法律框架,加强对数据收集和使用的监管,保护企业和个人的隐私与合法权益。支持权威数据库的开发开放,推动建立大数据发布、共享、传输、软硬件系统和服务标准体系。利用大数据搭建互联网诚信体系。

建立大数据平台,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改革进出口管理方式,尽快建立涵盖报关、报检、结汇、退税等环节的统一大数据平台,逐步实现政企数据对接、线上线下同步,最终取消纸质单据审核。可考虑设立全国性的通关数据中心,企业在中心预报关,而后任选国内一口岸进行报关报检。

推动解决大数据落地应用难问题。支持我企业与跨国电信运营商合作建设海外大数据平台,鼓励企业开发数据及信息分析技术。支持第三方外贸服务企业利用大数据合作建立外贸企业征信体系,提供便捷、高效的互联网金融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企业扩大海外仓功能,试点建设境外商贸物流园区,为海外仓提供融资保险、保税物流、展示展销等综合性服务。重视数据分析领域的人才培育和引进。

(作者单位:商务部政研室、外贸司)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