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治一体建设”理论提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前进动力
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是中国人民对于“中国梦”恒久的追求。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确保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要目标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重大进展,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如何巩固已经取得的发展成果,如何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成为全党全社会共同关心的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法治建设的路径,以“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进法治中国的全面建设,从而确保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
“三治一体建设”理论的提出,极大地提升了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前进动力,必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
法治国家的建设,就是要落实人民当家做主的原则,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等等。“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保证在宪法之下的国家法治秩序的形成。法治政府的建设,就是要明确政府权力的边界,保证其权力来源应有宪法和法律的依据,其权力的运作应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从而做到权有所出、权为民用。建立政府权力清单的举措是迈向法治政府的重要一步。法治社会的建设,就是要将公民、社会组织、政党团体等纳入法治轨道,在全社会形成应有的法治氛围与信仰,从而实现法治环境与秩序。法治社会建设就是要形成全民守法的大环境,让公民具有法律素养,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用合乎法律的方式解决纠纷、表达诉求。
以法治国家的建设来统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又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首要,法治社会建设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的必要基础,这就是三者的内在关系。只有坚持“三治一体建设”理论,才能使我国真正形成法治秩序,才能真正实现社会主义法治文明,才能真正使得社会主义中国摆脱“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循环”,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三治一体建设”理论的提出,充分展示了我党的执政能力与执政水平,充分反映了我党高度的理论认知能力与使命感,充分展现了我党的道路自信、制度自信与理论自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胜利召开,不仅标志着“三治一体建设”理论的形成,也标志着以“三治一体建设”为要求与路径的、推进依法治国事业的全面起航。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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