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由之路(2)

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由之路(2)

——访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胡建淼教授

中国发展观察:实践中有些人士认为,中国从法制到法治的发展进程比较缓慢。您认为是什么阻碍了法治建设?法制与法治的区别是什么?

胡建淼:法治是一种制度、理念、形态和境界,应当成为人们的信仰和生活方式,是一个综合的概念,不是狭隘地指对犯罪者进行惩罚,法治的核心价值是公平正义。任何人不得做自己的法官,政府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所有人都受到契约和诚信精神的约束。在法治的状态下,公权与私权有一定界限,坚守公权力法不授权便无权,私权利法不禁止便自由的原则。

法治是公正之治、规则之治。一个法治社会,应当用规则解决问题,且无论结果是否有利于自身,都无条件地服从,这才是法治。中国的法治建设是一个大的系统工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法治不能消灭犯罪,但是它能让犯罪得到应有的惩罚;法治无法杜绝纠纷,但它为解决纠纷提供了规则和程序;法治无法消灭社会怨气,但它可以使社会怨气降低到最低程度。

中国从法制到法治的第一次飞跃用了近50年时间,发展速度缓慢,究其原因,我认为在于观念的阻碍。虽然“法制”与“法治”只有一字之差,但其侧重点有所不同。法制阶段,主要讲法律制度的建设,重点在立法环节上,人们对“法”的认识还停留在“专政工具”的层面,“法”被当作是对阶级敌人进行专政的工具,“法”的效用不能发挥出来。而在法治阶段,人们对法的功能认识扩大到社会公平正义的层面。法治阶段,不仅指的是法律制度的建设,更重要的是指对法律的实施和对法律的遵守。法成为公正的载体,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价值目标,树立了法的权威和对法的信仰。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对法治心存敬畏,依法治国的方略才能在立法、执法、司法以及守法的各个环节得以落实。

中国发展观察:十八届四中全会号召,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您对其中提到的“法治中国”怎样理解?

胡建淼:“法治中国”这一概念最早源于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十五大确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个基本方略,并未提及“法治中国”。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将“法治中国”这一概念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以党的决议作出专门的决定,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任务的具体落实和深化,将丰富和创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我认为,“法治中国”是“法治国家”的升级版。一是“中国化”。法治中国已定位在中国,它是世界的法治共性与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的产物,是指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二是“综合化”。法治中国建设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综合工程,并且包括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内的全过程。只有建立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法治中国才能实现。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就在于法治”,这是我在很多场合都提到的观点。如果没有国家治理现代化,就不足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标志着我党从一个革命党真正转变为执政党。

国家治理现代化应当包含国家治理的民主化、科学化、文明化和法治化。民主化是要求在国家治理中,人们享有更多的参与权;科学化是要求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必须符合科学规律,克服主观决策;文明化是要求以人为本,彰显真善美,实现善治;法治化是要求一切组织和个人的行为必须在宪法和法律下、在法定轨道内进行。而在这“四化”中,关键在于“法治化”,因为没有法治的民主是混乱的民主,没有法治环境就不可能有科学决策,法治是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让社会走向“真善美”。

中国发展观察: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强调“宪法高于一切”。十八届四中全会特别提出,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您对此有哪些看法?

胡建淼:十八届四中全会特别强调,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因为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其他的一切法律法规、规章都是源于宪法,依据于宪法,而且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一个国家要实施法治、遵守法治,首先就要遵守宪法,树立宪法的权威。所以十八届四中全会围绕着如何保障宪法的权威地位提出了很多措施:一是建立宪法监督的保障制度,二是建立宪法解释的程序机构。

中国发展观察: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不懈开展作风教育,建立健全规范制约权力运行制度,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为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提供坚强保证。对此,您认为“干部作风建设”与“依法治国”之间存在什么样的联系?

胡建淼:坚守法治是中国共产党一贯的优良传统。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必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从每个领导干部自身做起。第一,党员干部首先要带头学法、遵纪守法;让“法治”成为必需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做到真正去信仰法治,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国家和社会,真正认识到法治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第二,正确认识法治与政治之间的关系。二者不是对立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的统一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民主是高度一致的。要坚持法治就是坚持党性。不能用政治压迫法治,也不能用法治否定政治。第三,正确认识法治与效率的关系。要认识到从长远性和全局性看,要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最根本的途径就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法治是解决各种社会问题最有效的办法。第四,要正确认识执法与守法之间的关系。执法者首先要守法;守法是执法的前提条件,守法的过程就是执法的过程。最后,我认为应将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与法治建设相结合。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员作风建设之中,引导党员自觉学法懂法,提高自身的法治素养,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解决问题。

中国发展观察:听了您的回答,我们对四中全会的精神有了更加直观而深刻的理解,从而也深深理解了“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由之路”这个道理。有了依法治国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保障,我们对我国的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也充满了信心。在这里我们谨代表《中国发展观察》的所有读者,对您接受我们的采访和对四中全会精要的解读表示衷心的谢意!

(记者 徐迅 姜巍)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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