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好首个“国家宪法日”- 石 菊

过好首个“国家宪法日”- 石 菊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近日,我市一些中小学校正积极筹备迎接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有的准备主题班会,有的参与法律知识竞赛,有的推举遵法守纪的小模范,有的排练法治情景剧等等,以各种形式准备纪念活动,十分火热。

宪法,既是“众法之法”,也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和不容置疑的权威和尊严。设立“宪法日”,本质上是发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的体现,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形式。就是通过一种常在性的典礼和仪式让宪法精神流入人心,把宪法奉为我们的信念,这意味着尊重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应该成为中国法制文明一个新常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离不开学法、懂法,提高法律意识,进而靠法、守法、护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这就告诉我们法治社会的基础在教育,法治思维方式和法治信仰的形成关键在学校。从青少年抓起,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学法守法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也是青少年成长的必备的重要素质,因此要将“宪法日”变成深入法治教育之良机。

首先,纪念活动要大力宣传宪法,了解它的产生过程、内涵特点、价值意义,明白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也是确认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与依法施政的基本权威。让它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树立起庄严、神圣、崇高的地位。对中小学生而言,必须让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精神从小开始就植根于每个孩子头脑深处,伴随其健康成长一生。

第二,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兴学法之风。学习宪法及相关法律,按要求开设“法治常识”“法治知识”必修课程。目前,这方面颇显薄弱,要从编写教材开始,使之系统化、规范化、持续化。同时要培育一支优秀的法治教师队伍。此外,在校园文化建设中融入法治元素,以法治文化熏陶人、感染人、教育人。要认真总结过去法治教育的有效做法,如法治讲堂、模拟法厅、娃娃法官、案例评析、聘警官任法制校长等,努力建设一个学校、家庭、社会统筹的法治教育网络。

第三,引导学生践行宪法及法律,成为遵守法治的模范。学法是为了守法用法,进而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守法用法要从身边小事做起,一个中学生感慨地说,假期跟母亲出国旅游,见一些发达国家学生,走在路口见红灯亮了,马路上就是没有车辆也自觉止步,跟国人相比自惭形秽,这说明我们的法治意识太差了。回国后,他逢人便讲,并身体力行,从小处做起,做守法模范。遵法守法范围很宽,比如从遵守交通、低碳节能、公共卫生等法规做起,并与遵守学校行为规范、社会公德结合起来,养成习惯。此外,青少年学生在教育立法、修法,以及学校层面的人治管理、人情社会等问题上也有参与权,并积极与违法行为做坚决斗争。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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