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宪法宣誓就是向党和人民宣誓

向宪法宣誓就是向党和人民宣誓

摘要:履行新职的国家工作人员遵循“向宪法宣誓”制度,今后将成为一种常态。宣誓是一种郑重的承诺,是不能反悔和违背的。这一制度会时刻警示和督促国家公职人员:你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所以你必须忠于党和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你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约束下,谨慎行使手中权力,尽心尽力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所作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习近平总书记在对《决定》的说明中指出,“这是世界上大多数有成文宪法的国家所采取的一种制度。在142个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中,规定相关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宣誓拥护或效忠宪法的有97个。”

确立国家公职人员就职时“向宪法宣誓”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

“我接受任命,谨此宣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国家,忠于人民……”这是《人民日报》最新报道,在近日举行的江西省新余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7名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手执《宪法》参加宣誓活动。这一活动在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中引起强烈反响。

履行新职的国家工作人员遵循“向宪法宣誓”制度,今后将成为一种常态。宣誓是一种郑重的承诺,是不能反悔和违背的。这一制度会时刻警示和督促国家公职人员:你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所以你必须忠于党和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你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约束下,谨慎行使手中权力,尽心尽力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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