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誓既是尊严也是依法执政

宪法宣誓既是尊严也是依法执政

摘要:新的形势下,法治社会已经成为一种新常态,因此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10月20日至23日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10月30日《人民日报》)

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就是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重要措施,既是宪法的尊严,也是依法治国的题中应该有之义,进一步培养公务人员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理念和道德,从心底里对宪法充满了敬畏,对法律充满了尊重,对法治充满庄严。当然也是进一步树立起宪法的权威,更重要的是形成宪法自觉。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也是实行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从而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依法治国的决定,而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习近平曾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可见,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推进“依法治国”的核心要义之一,就是“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就高度重视依法治国,强调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而这些措施就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其的实现都要落实在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上,而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这些也正是对公职人员的要求,也是对那些权力机关公务员的更高要求。

新的形势下,法治社会已经成为一种新常态,因此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通过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就是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向宪法宣誓,就是面对宪法要有敬畏之心,而且也应该是为政之要,更是为民之基,进而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

虽然是宪法宣誓仪式性的内容,但更在于树立宪法权威,让公职人员履职时时时铭记,在法治社会的常态中向宪法效忠,增强公职人员的宪法观念,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形成宪法自觉。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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