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您对根治司法不公还有哪些建设性建议?
蔡唱:建设高素质的司法队伍。司法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精湛的业务素质。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法律素养、正确的价值观必须同时具备,不可偏废。建立法律职业者间良性人员流动,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的制度。
以去行政化、去官僚化为司法公正提供体制保障。改变审判权运作上的首长层级审批制,司法人员依法独立办案。在保障司法人员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基础上,结合案件终身责任制,使司法机关内部责、权、利相适应。
坚持独立的财政支持。财政的独立是确保司法独立的前提,是司法公正的保障。司法财政制度改革应该包含预算收支透明、财政管理高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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