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座谈会发言摘编(7)

“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座谈会发言摘编(7)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

纠正违宪违法的法规规章

国务院法制办是国务院专门从事政府法制工作的办事机构,是国务院领导在法制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在认真执行宪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必须把宪法精神贯穿到政府法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一是切实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我们要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解决中国实际问题。在起草和审查行政法规草案时,努力体现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使宪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所包含的规范国家权力和实现公民权利等基本精神得到落实,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贡献力量。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行政法规贯彻落实宪法法律规定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积极探索如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政府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我们要按照宪法的要求,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健全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提高政府立法精细化水平,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深入研究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凝聚改革共识、推进改革进程、化解改革矛盾,实现政府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努力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是加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我们要从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高度,加强制度和能力建设,做好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对超越制定权限,违反宪法法律规定的法规规章,坚决予以纠正。提前研究在依法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后,新增大量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工作问题。研究建立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长效机制,对与新出台的法律不一致、不协调,或者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法规、规章,及时组织清理,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三是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是保障宪法确立的公民权利的重要制度。我们要抓紧做好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的起草工作,总结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经验,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制度。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推动形成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加强政府层级监督中的主渠道作用。要督促各级行政机关重视利用行政复议途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引导人民群众学会运用行政复议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主动当好国务院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宪法是政府的根本活动准则。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各级政府的共同职责。作为政府法制机构,我们要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当好参谋、助手和顾问,充分发挥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作用。深入研究如何从制度上推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深入研究如何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深入研究如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研究如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重点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深入研究如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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