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

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

法治能力,就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保障人权、守卫公平、实现正义、促进和谐、增进人民福祉的能力。为加强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笔者特提出以下建议。

深入开展党员干部法治能力建设教育实践活动。针对当前党员干部及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的现状,我认为,需要对领导干部深入开展以“加强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可以主要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以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全体党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法治观点和党的法治方针路线教育,贯彻落实三中全会《决定》和四中全会《决定》,坚决反对依法办事观念不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违背法治原则、干扰司法,侵犯人权、损害群众利益,甚至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等破坏法治的现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建立科学的领导干部法治能力评价体系和考评标准。(1)明晰指导思想。领导干部法治能力评价体系和考评标准的构建应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命题、新论断、新思想为引领,重点回应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在贯彻两个《决定》精神,运用法治的精神、法治的方式履行法定职责的能力和成效等关键问题。(2)深化基本内容。修订党员干部及领导班子考核评价标准体系,形成科学完备的领导干部法治能力体系。其基准点是“培养法治精神、树立法治意识、更新法治理念、秉持法治原则、增强法治素养、塑造现代法治领导者”;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提升执政为民的意识和能力;核心要素是助推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公正司法、法律监督、全民守法。(3)规范标准和程序。考核标准设计要注重依据性、可操作性、实效性和衔接性。

完善领导干部法治运用能力的监督制约。亟须修订对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监督制约的相关规定,把法治运用能力纳入监督体系。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履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义务清单制度为重点,科学界定对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的权力边界、责任界限和义务要求,通过建立健全述职述廉述法考核、巡视、督察、接受质询等监督制约机制,提高监督制约的效能。规范民主集中制、双重党组织生活会、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干部插手干扰司法活动登记、通报、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家属、亲友及特定关系人职业限制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结合推进财产公开、职务消费等体制机制改革,形成运用法治监督领导干部用权的“新常态”。

创新法治型领导干部人才培养机制。重点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领导人才、法治人才和专家队伍。

(作者系中南财大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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