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文娇:严体才能正统

董文娇:严体才能正统

体,顾名思义,就是体制与法制。梁启超在其著作《变法通议》中写到:“国与国之并立而有交际;人与人之相处而有要约,法政所由立也。”说的是要通过法律调整国家之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然而中国自古以来信奉儒家思想主张的人性本善,崇尚以人治为主,法治为辅,认为人性之恶只需要引导和教化就可以了,千年以来的统治大多依靠国人自身的教养和道德的约束支撑着。

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民主法制就开始着手系统地制定比较完备的法律,健全国家的法制,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然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与此同时,一些不良思想观念也涌入中国,加之媒体铺天盖地的宣传,社会上各种道德滑坡现象也塞满了群众的眼球:在马路上好心扶起摔倒的老人却反被诬赖,各种碰瓷之徒让人倾家荡产,这些尴尬事件直让人感叹“好人难当”。更有报道:江苏的唐大妈骑自行车摔倒,因被车压住起不来,老人只得向路人大喊“不讹你们”,但10多分钟没人扶,这种不是不想扶,而是不敢扶的社会现实让人感到汗颜和绝望,直观的体现出道德的下滑使整个社会对法律和道德信仰摇摇欲坠,如此歪风邪气的社会现状,还谈什么和谐社会呢?

值得庆幸的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和提高司法公信力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阐述,掀开了法治中国建设崭新的篇章。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只有严惩不法分子,保护“好人”的切身权益,奖善罚恶,把“好人”的事迹发扬光大,让“坏人”在法律的阳光下无处遁形。

除此之外,还应根据中华民族千年传承下来的特点,把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构建社会道德规范,让仁义诚信、助人为乐、与人为善的中华传统美德再次回归正统,回归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重树法律法规在人民群众中的地位,让人民群众从好事“不敢做”到“抢着做”,坏事“无所谓做不做”到“不敢做”、“不想做”,达到遵纪守法的最高境界,才能在依法治国的和谐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构建出一个公平正义的法治社会。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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