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发展的新活力

激发“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发展的新活力

一年一度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周闭幕,不仅旨在对明年的经济工作定调,部署明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而且今年的会议是在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的背景下召开的,明年又恰逢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决定的关键之年,更是全面推进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开局之年,因而具有极其重大的战略意义。

目前,中国经济正处在增长速度的换挡期、结构调整的阵痛期与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困境中,要素驱动、投资驱动的经济增长动能日益减弱,同时经济运行中的内在深层次矛盾却愈发尖锐、严重,如何主动适应这一趋势性变化,实现在“新常态”里“稳中求进”的发展目标,将直接关乎中国经济的未来。为此,本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为中国经济发展清晰地勾勒出以培育新的增长点,激发经济发展新活力的宏伟蓝图。

如何发现和培育新的增长点?一是“市场要活”,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产业发展方向,寻找投资机会、发现新的增长点;二是“创新要实”,依靠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来培育和形成新的增长点;三是“政策要宽”,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的制度环境与政策环境,激发企业家精神与市场活力。虽然,新的增长点发现和培育主要依靠市场和创新,但其核心还是在于深化体制改革、构建法制中国,从而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培育市场化的创新机制。

事实上,今年国家已陆续出台了包括金融、财税、土地、司法、社保以及国企等领域的一系列体制改革方案,明年将会逐步加以实施、落实,推动改革举措不断转化成创新发展的动力。其中,金融改革仍然是深化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改革的重点在于:一方面以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和建设为基础,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更好地发挥金融市场的价格发现、投融资、资源配置等三大基础功能;另一方面,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配套的市场准入、退出及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依法治市”的法律体系。此外,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步伐,通过实施结构性减税,进一步加大针对科技创新的扶持力度,特别是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支持,积极发挥财税政策在“调结构”中的重要作用,同样也有助于发现与培育新的增长点。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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