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围绕健全现代农村金融体系,在法治引领下加快农村金融综合改革。金融是农业农村经济的“血脉”。要以发展普惠金融为目标,深化农村金融综合改革,着力构建现代农村金融制度。一是要进一步强化金融机构服务“三农”职责。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是推动城乡金融资源均衡配置的重要政策举措,对于增加农村地区信贷投放,缓解农村资金“失血”意义重大。要在继续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大力培育发展村镇银行的同时,着力推进国有商业银行强化县域信贷功能,推动邮储银行、农业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持续提高县域存贷比,提高商业金融服务“三农”水平。二是要进一步壮大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规模。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是中央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新的重大政策导向。要适时制定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管理办法,通过立法明确主管部门,制定操作规范,强化政策扶持,加强外部监督,确保持续健康发展。三是要进一步推动农业保险事业发展。农业保险是支持和保护农业发展的重要政策。要研究改进农业保险扶持政策,提高粮食主产区新型经营主体从事种植业的保额标准,加大对特色农业保险奖补力度,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着力增强新型经营主体的抗风险能力。
二、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要突出农村发展这个重点,依法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近年来,在中央政策支持和保障下,我省农业农村发展取得重大成就,但农业仍然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农民仍然是最需要扶持的群体。要继续以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为指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持之以恒地强农惠农富农,加速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第一,要围绕保障农业基础性地位,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安徽要实现从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的跨越,核心是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继续夯实农业稳定发展的基础,稳住农村持续向好的形势,稳定粮食和主要农产品产量,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一是要着力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这些年我省农业农村发展之所以能够保持良好势头,关键在于不断加大“三农”投入。要坚持把农业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优先保证农业投入的增长,探索提高农业补贴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金融和社会资金更多投入农业农村。二是要着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改变相对落后的农业农村面貌,首先要改变相对落后的农业发展方式。要按照中央要求,坚定不移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尽快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注重农业技术创新、注重可持续的集约发展上来,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当前,特别要严格落实《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利用好中央支持地力恢复、清洁生产、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等政策,有效破解资源环境约束,不断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是要着力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农业产业化是提升现代农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要以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为重要遵循,坚持工业理念办农业,加大粮食就地转化力度,着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健全农产品流通体系、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推动龙头企业集聚发展,持续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四是要着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安徽是农产品资源大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点多线长面广,任务艰巨繁重。要认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坚持“产出来”与“管出来”并重,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完善节水节肥节药的激励约束机制,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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